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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王在法下——《大宪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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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法下——《大宪章》#】

王在法下,仅仅是一个标题,有不少敏锐的皇帝忽然有种坐立不安感。

【“王在法下”意思为:“即使是国王或君主,其权力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不能超越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而Y国《大宪章》的出现,则是确定了这一理念。】

某朝代皇帝:……就讲到这吧,好了,别往下讲了。

【1215 年,英格兰颁发了《大宪章》,这是一个重要的起点。

《大宪章》维护了教俗贵族的特权,规定没有经过协商,国王无权征税,逐渐确立了“王权有限”和“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则。】

“征税,这皇权最重要的一项竟然被剥夺了,那这皇帝当的还有什么意思?”

“被限制的王权还是王权吗?”

“需要经过协商之后才能做,这不就是傀儡皇帝嘛?还需要和辅政大臣商量才能做决定。”

“光幕这次播放这个什么意思?”

“该不会也要来一个王在法下吧?”

“这……今天的光幕太大胆了,太大胆了。”

“……”

【13 世纪末,英格兰基本确立了议会制度。议会由上下两院构成,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骑士和平民代表组成,税收权掌握在议会手中。

当然,国王自然不甘心手中的权利就这样被稀释,在后续的历史中,国王与议会之间仍存在权力的斗争。】

“会议制度,指的是什么?所有朝廷重臣商量事宜吗?”

“内阁制度?”

“你什么时候见过控制王权的内阁?”

“现在没有,不代表未来没有。以前能有宰相控制王权,那日后有内阁控制王权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应该不至于吧?[不确定的语气.jpg]”

“……”

朱棣看着弹幕上的内容,倒是不在意,这一看就是不懂内阁制度的读书人说的话。

内阁只有议事的权利,具体如何做还要皇帝决断。又怎么会到内阁控制皇权的地步?

【在17 世纪初,斯图亚特王朝统治Y国,国王詹姆士一世狂热地推崇“君权神授”理论,渴望王权专断,不经议会批准强行征税,使议会与王权处于对立状态。

詹姆士一世的继任者查理一世继续推行君主专断政策,无视议会的权力。】

“国王詹姆斯一世,这个是皇帝的意思吗?”

“国外人的皇帝这名字听起来有点儿奇怪。”

“还行吧?国外的那些国王就这样,还有叫查理几世的。”

“这次光幕上的视频那不,还有那个查理一世。”

“叫这个很正常吧?我们陛下这会儿就叫秦二世。”

“……”

【1628 年,议会向国王呈递了《权利请愿书》,重申了一些限制王权的内容,但查理一世假意应允后又解散了议会,导致议会和王权的矛盾激化。

1640 年,议会重新召开,议员们不断抨击国王专权,查理一世派军队闯入议会,挑起了内战。经过几年的反复斗争,议会军队打败国王军队。】

“等等……军队?这个议会还有军队。”

“军队不应该是陛下的吗?”

“这皇帝征税征税的权利没有,军队军队自己倒是有,但是人家也有,这哪是当皇帝呀,这是当孙子吧。”

“他们把这皇帝放这儿当吉祥物呢?”

“他们咋不干脆点儿,直接把这国王给杀了他当上国王呢。”

“……”

看到这里不少人忍不住吐槽。

【1649 年,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随后Y国宣布为共和国。但共和国的权力落在了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军队手中,议会有名无实,克伦威尔被尊为“护国主”,独揽大权。】

“断头台?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他是把那个皇帝给砍头了吧。”

“不是,真杀啊!”

“我刚才说把那皇帝杀了,那都是开玩笑的,怎么突然就给杀了?”

“……”

【1660 年,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接受议会有条件的邀请,成为Y国国王,Y国恢复了君主制,但国王权力受到很大限制。其继任者詹姆士二世试图在Y国恢复天主教和专制制度,激起了人民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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