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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对他来说,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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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对他来说,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时惜情最后还是答应了。

邮轮停靠在阿拉斯加的一个小镇朱诺,风光怡人,商铺,小店,到处都是A国文化,处在这样的环境里,时惜情有种陌生感。

“当时学校明文禁止化妆,可是你每天还是浓妆艳抹上学,一次你准备去卫生间补妆的时候,睫毛膏掉在了门口,滑到了旁边的男厕所里,你急着化好妆见苏煜,跺了跺脚,还是冲进去了,而我那时候正在穿裤子……”

说到这里,沈淇轩笑了笑,没有丝毫的尴尬和脸红,脸上满是对那时回忆的眷恋。

“你威胁我不要把那天发生的事告诉别人,却忘记了睫毛膏,我拿着那只睫毛膏去找你的时候,你们全班都以为我是你的男朋友,你咬着唇愤怒地瞪着我,脸却红了,连化妆品都盖不住,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孩真好看……我没有骗你,当时苏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很伤心,我一直陪在你身边,当时……你说要做我女朋友,然后嫁给我。”

沈淇轩说得很投入,可时惜情只是机械地听着,他的话唤不起她对以前的半分记忆,从方芳和沈淇轩的嘴里,她感觉自己以前是个很在乎外貌,喜欢嘲笑别人的人。

她有点失望,因为那样的自己与现在的她完全相反,她以前看了一部电影叫《楚门的世界》,她感觉以前的自己就生活在那个世界里。

金钱、名誉、背景,要什么有什么,不用任何努力就可以轻易获得,所有的东西都被井井有条地规划好了。

忽然,沈淇轩站住,双手抓住时惜情的肩膀,急切地说:“小情,我不再是以前那个穷小子了,你想要什么我都有能力给你。”

时惜情拿下他的双手,后退一步,虽然还是有胆怯,但她坚持把话说清楚:“可能以前的我真的说过那样的话,但是我有手有脚,不需要依靠任何人。”

自己的路还是要靠自己走下去,没人能帮你。

那个世界对现在的她而言是虚假的。她不想回去,甚至连怀念都不曾。

她家破人亡,但幸好上天让她失去了记忆,不用日复一日回忆那段令她痛苦的经历,在她的认知里,能轻易得到的,都是能轻易失去的。

沈淇轩不死心,还是要再说,对面走来一个人打破了两人尴尬的局面。

“Cici,这么巧,你也在这里!” 说话的人是她的supervisor,丽兹,即直属领导。

时惜情看到丽兹就像是看到救星一样,走上前去拉住她的手,“对啊,不是说好一起吃饭的吗?怎么没叫我?”

“你方便吗?”丽兹瞄了一眼紧紧盯着时惜情看的沈淇轩。

“当然方便!”时惜情看也不敢看他,拉着丽兹就走了。

“Cici,你哪里买的衣服,喔,还有维密,真好看,给我好不好?”

除了陪沈淇轩,时惜情出来是为了买衣服,她行礼箱里的衣服偏大,内衣也没有,沈淇轩得知了,马上亲自帮她挑了几套,全是名牌,价值不菲。

丽兹就这样光明正大的提出这个要求,一点也不脸红,甚至,她很确定时惜情会给她。

为什么?因为她是她的直属领导,她对三个月后时惜情能不能留下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好。”

时惜情只能说好,她需要这份工作,只能任人宰割。

“哦,还有,吸烟区弄脏了,你应该也没什么东西要买吧?赶紧回船上打扫一下。”

丽兹一边着迷地欣赏着时惜情给她的衣服,一边理所当然地吩咐她。

“可现在不是我的当值时间。”

丽兹停下手中的动作,静静地看着她。

时惜情垂下眼睑,往船上走去。

“这是丽兹第五次吩咐时小姐做她指责之外的事情了。”邮轮顶楼,苏湛身后的高澧泉说。

苏湛哼了一声:“她那么蠢,活该被人欺负,要是她答应了沈淇轩的要求,哪来那么多事?”

言情小说看了那么多,不知道效仿吗?见到有钱人愿意要你,扭扭捏捏两下,再给自己找一个合理的借口,跳坑就好了啊。

那么多借口,什么要给父亲治病,要救哪个亲人的命……为父亲还债,她那么好的借口,为什么不用?

这种松散的生活态度虽然受人鄙视,但最多被人嘀咕两句三观不正而已,干嘛要这么拼死拼活地挣钱?

这不就是蠢吗?

高澧泉笑了笑没说话,最近老板对时小姐格外关注。

“龚承德身后的黑帮找到了张旭,估计他凶多吉少。”高澧泉又说,“我们需要做些什么吗?”

苏湛盯着垂着头回来的时惜情,漫不经心地摇摇头:“他会活下来的,以前他只是怕死,现在他尝到了甜头,为了活下来,他会不择手段。”

“澧泉,你觉得我在保张旭?”苏湛又问。

“难倒不是吗?”

帮他杀了龚承德,助他逃脱杀妻罪,这不是在保他吗?虽然高澧泉也不知道原因。

“澧泉啊,”苏湛忽然用一种长辈的语气说,和他少年一样的外貌极其违和,“我帮他只是因为一时兴起,你别忘了,我就是这种人。”

就是那种满肚子坏水的人。

不知为什么,高澧泉在他漫不经心的语气中听出了一种久违的渴望,对某种感情的渴望。

跟在老板身边的时候,他发现他是那种很无情的人,并非仅是心狠手辣,而是对人情——亲情、友情、爱情的淡薄,好像这一切都不重要,甚至,他对它们有一种厌倦感。

他活得时间太久,以至于人间三情对他而言毫无意义。

苏湛的人生没有丝毫的遗憾,他从秦时活到现在,几千年的时间,他做过别人的义子,收过干儿子,做过叔伯,体会过所有的亲情,他和各朝各代的名人做过朋友,也曾谈过几段模糊的恋爱,这么多年的时间,足够他对这些感到厌烦。

因为所有的东西他都尝试过了。

所以他一直一个人,并非他渴望孤独,而是没有和他同等的人存在。

人们常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可对他来说,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因为它和阳光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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