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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把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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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防身枪,吉米其实还有个麻烦,他如果要出去旅游,要不要带枪出去?如果带的话,一是需要w,隐蔽持枪证,另一个问题是,阿肯色州的w不是所有州都认可的,还需要提前确认一下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不是认可。

现实中美国是在2004年才通过leosa法案(执法人员安全法),允许全美在职警察可以在任何州合法持枪。主要是因为很多情况下,警察被针对或者发生意外,都是下班时间,而在2004年之前,一般警察在州内是允许持枪的,而跨州则不行。实际情况是有不少警察是在一个州生活,工作在另一个州,对于跨州携带手枪是刚需。

经过很多年的努力,终于在2004年通过了法案,从此只要是在职警察,都可以携带枪支前往其他州,并且是合法的。相当于一张全国通用的w了。

而现在的时间是2000年,还没有这个法案。吉米只能跟普通人一样,申请w,才能在去其他州的时候携带自己的手枪。

最终,吉米还是选择了再买一把一样的686-1作为自己的

购买手枪不着急,吉米先联系卡格报备一下自己的出游计划,然后,就直接在警局完成资料提交,等着w快递回家。

过了几天,吉米拿到了w,又去之前买枪的店买了一把一样的686-1,这把枪吉米同样在警局进行报备,作为备用枪,平时放家里。

距离上次dea案件已经过去了两周,吉米依然没有等到dea那边要求这边对警员开枪进行问询和听证会,好像他们已经忘记了当时参与战斗的还有个小警察一样。

局里新增了几个培训警员,现在由各自的fto带着做实训,吉米资历实在太低,没能得到机会,不过这也是照顾他,因为他本来就没有经过完整的培训,看起来虽然是人模人样的,实际完全不具备带人的资格。

卡格已经跟局长讨论过吉米的安排,目前正在沟通,初步意见是把吉米放在警局作为全方位支援警员。

吉米对巡逻也没什么兴趣现在,如果不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想去开罚单,他真的不乐意开车在路上转悠,非常无聊。

现在有机会可以在警局发呆,他可是求之不得。

吉米现在万分希望之前进来的那些警员能开始单人巡逻,让他彻底解放出来,留一辆车,等待调度中心通知,其他时候就直接放飞自我,多美的事。

不过现在只能想想,该出去巡逻还是要巡逻的。吉米现在是白班,开车出去溜达基本也是发呆的时间比较多,之前刚刚被卡格警告过,他现在连开罚单都懒的开了。

正在吉米无聊的时候,卡格的电话来了,通知他回警局。吉米直接返回,然后在警局看到了一个熟人。

穿着一身便服的托尔斯滕警员和另一位探员正在警局等着他。

“嗨,吉米。”托尔斯滕打了声招呼,他的左臂和左腿还有绷带,看来上次的弹片伤害持续时间还挺长。

“吉米,这次我们是专程为你来的,为了感谢你上次案件对我们的帮助,局里邀请你去达拉斯做客,顺便参观一下我们分部。”托尔斯滕探员也不是那种非常墨迹的人,直接了当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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