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人都是喜新厌旧的(1 / 2)
霍淮打心底不想承认秦惊蛰的对象比自己优秀。
但是就算他不想承认也不得不承认。
别人是大学生,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光是这一点,就已经把他给比下去了。
霍淮也就只上到高中,正如周繁星所说,他拿什么跟人家比?
一股莫名的无力感袭上心头。
看向窗外,他也没再说话。
周繁星和周元哲对视一眼。
可能是觉得自己刚刚说话语气太重,周繁星小声说道:“哥哥,你生气了?”
霍淮摇头。
周繁星说的都是实话,他生什么气?
气也只能气自己不争气,比不上人家。
周繁星又说:“我听小满说,她未来姐夫以前经常来信的,但是现在已经好久没有给秦姐姐写信了。”
霍淮一听这话,眼睛却是瞬间亮了起来。
人性的复杂,这几年他已经体会得明明白白。
很多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而且,花花世界迷人眼。
京市毕竟是首都,大城市的繁华,跟小乡村是不一样的。
霍淮也知道上大学之后要上课,还要参加各种各样的社团,可能会很忙,但要是真的在意,不可能忙到写一封信的时间都没有。
很大一种可能,秦惊蛰在他心里,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也不是他摆在第一位的了。
霍淮想到这里,原本是应该觉得高兴的,但是一想到她可能会被伤害,可能会伤心,又开心不起来。
心情是越发复杂起来。
**
因为要过年了,秦惊蛰也开始置办起年货来。
当然,很多东西她都是在现代那边买的。
那边有超市,买什么东西都很方便,还不需要各种各样的票证。
给自己和秦小满从头到脚都置办了新衣服。
说实话,穿在外面的衣服还真的是不好买。
现代那边穿的衣服是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也非常时尚,跟她们这边是格格不入的。
秦惊蛰当然也想要穿好看的衣服,只是时代不允许。
她只能挑着不起眼的衣服买。
她自己挑了一身墨绿色的短款棉袄,里面是肉色的高领打底衫,
虽然已经算是低调,但还是跟这个时代不相称。
这种穿法,也就只能在家里穿,一穿到外面,指定是要被人家戳手指头。
这年代好像就是这样,女同志稍微装扮一下,就像是犯了什么大罪一样,要被人家议论。
之前村里有个年轻的小媳妇,就因为涂了粉擦了口红,被一群婶子大娘背后里说了很多闲话。
秦惊蛰不止一次听到她们编排那小媳妇,说她行为不检点。
那唾沫横飞的模样,就好像是真的见到人家做了什么不检点的事情一样。
秦惊蛰收起自己的思绪。
给秦小满买衣服就简单很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