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1218案(1 / 2)
我怀疑,Y组织已经成功克隆人了。”
许默闻言,看向方沫,问道:“理由是什么?”
“在世纪初,差不多是三十多年前,国内曾发生过重大人体器官买卖案件。”
“嗯?”
许默先是一怔,随即想到了什么,问道:“你说的是1218案?”
方沫点点头。
……
……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人们的生活逐渐富裕,越来越多的人注重身体。
在众多疾病当中,除了癌症和急性传染病,器官衰竭或者病变,是医生最头疼的事情。
对于这类疾病,唯一的治疗方式,就是移植器官。
然而,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器官源是很难的。
毕竟,只要不是遇到特殊情况,或者脑子没大病,正常人都不会捐献器官。
当然了,只有钱给得足够多,肯付出足够的代价,总有一些人愿意捐献器官。
但这种用钱购买器官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的。
至少不能摆在台面上来。
于是,人体器官买卖的产业链也随之诞生。
起初,最早进行器官买卖的人,他们是捐献自己的器官换钱,从而获取高额的钱财。
可众所周知,人体器官是有数的,割掉一个就少一个,而且对捐献者的伤害是很大的,如此做法就是一锤子买卖,想要形成产业链几乎不可能。
于是,就有人通过各种方式豢养供体,专门提供给那些需要移植器官的人,赚取差价。
有良心的,可能是五五开,稍微没点良心的,六四、七三、八二,甚至九一开都可能。
可能有人会问,这么做明显就是在犯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选择这么做,而且很少有人报警呢?
其实,答案很简单。
对于等待器官移植的人来说,他们有钱,但正规渠道弄不到合适的器官,只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恰好又有人可以给他们提供器官源,他们只需要付出一定的钱财就能获取一颗适合的器官,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说,这些器官是谁的?提供器官的人是否愿意?他们最终能拿到多少钱?这些问题,都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
对于联络买家和卖家的人来说,他们只需要有人脉,有足够的供体,就足够了,至于器官卖给谁,提供器官的人是谁,术后又会变成什么样,他们并不关心,反正又不是割自己的器官,他们只在乎到手多少钱。
对于供体来说,他们或许是因为家庭困难,急需用钱,或许是为了虚荣,甘愿出卖自己,或许是为了用器官换器官,或许……
总之,这些人愿意这么做,都有各自的原因,但具体是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也没人关心。
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再加上一切都是在私底下进行的,三方各自都获取到了好处,算是共同犯罪,自然没人愿意报警。
或许会有人问,既然出卖自己器官如此赚钱,为什么不直接找买家,反而去找中间人,让别人拿大头呢?
答案也很简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