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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一言不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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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之交,夜天和狗娃来到一个镇上,名字倒也大气,叫做——七侠镇。

二人客栈里用餐时随口那么一问,就得知原本这个镇子叫广源镇,因为一桩英雄事,镇子里的人感激恩人,后来才改的名字。

原来是有七个江湖人物,在国乱之时,死命护住一镇百姓安全,又在危难之际,甘当诱饵,让百姓得以逃脱生天,这七人却深陷险境,以死铭志。

局势不再动荡之后,当地百姓感恩这七位游侠儿,于是自发举事,纷纷出钱出力,为七位大侠立碑立传,改换镇名以纪念之,并设下守灵人一职代代相传,现在这位守灵人已是第三代了。

烈日当头,就在镇上大姓梁家的祖宗坟地,最高处,有一块丰碑,高过所有墓碑。

守灵人是个诚实的汉子,说是当这守灵人,算是有了口简单的饭,不用为衣食发愁,梁家人心善,管它一日两餐,山脚搭的窝棚就是他的家。

夜天摸出几个大钱,就要送给守灵的汉子。

汉子却是死活不受,说是在七侠的坟前,不能做丢骨气的事情。

夜天也不强求,摸出一壶小酒,“既然是男子汉,喝酒终该是可以的吧。”

汉子羞涩一笑,“实话给这位好汉说,有这七位侠士的正气罩着,我每天睡得很好,但是这酒确实是我的心头好,本不应该收,但是肚子里的馋虫不答应,我就厚着脸皮收下了”。

夜天挥挥手,表示没关系,善意的笑着、走着。

不多时,一行人来到墓碑前,看得出这个碑常有人来,周围没有杂草,大青石包围的坟头,很是气派,碑上就刻画了几个朱红的大字,“义之所在、舍身而已”。

以快剑王铮锋为首的七侠挺身而出,舍身忘死,以血肉之躯护我镇百姓免于苦难及死伤;不日,镇不可再守,七侠甘当诱饵,调虎离山,让我镇百姓得以逃生,此恩情无以为报,遂刻传以记之”。

再锋、下山虎李涌、长臂杨智搏、花枪赵德智、毒妇人、大头和尚、牛鼻子老道”,最后才是七侠镇立碑的时间。

碑前面是祭祀用的香炉和烛台,看成色就知道费银钱不少,被擦拭的锃光瓦亮的。

“这位小哥,不是我乱盖啊,自从立了这个英雄碑,我们七侠镇还真的没有遇到什么大灾大难,妖魔鬼怪更是不敢踏足半步,真真是比山上的神仙还要灵验”,汉子脸上颇为自豪的说道,就是笑起来满口的黑牙,口气冲天。

秉承不揭人短的好品德,夜天认真附和着汉子的夸耀,不露痕迹的后退半步,掏出烟枪点燃烟草,驱散这些不和谐的味道,这人大中午的吃什么了,这么味。

狗娃倒是一脸的认同,这不是侠,谁还敢称之为侠。

故事感人肺腑,但是一个坟头确实也没有太多观赏的必要,夜天辞别汉子,带着狗娃下山。

说来也是凑巧,这七侠镇虽然慕名前来的江湖人不少,但是像今天这样,三拨人一起来的情况,确实少见。

在夜天下山的档口,有一体态婀娜的女子,身穿黑裙,带着幂蓠的女子独自上山。

不远处,还有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亦步亦趋的跟着,一路上吵吵嚷嚷的。

女子见夜天,明显一愣,随后才移开视线,与夜天擦肩而过。

女子身上一股幽香,夜小宝瞬间开始和夜天叫嚣。

“天哥,打个商量呗”。

夜天不动声色,“是你自己不愿意出来的”。

“给你补两天”。

这山路本不宽裕,夜小宝和女子面对面,他一脸坏笑,幽香擦肩而过,夜小宝痴醉了,女子眼睛好似会说话。

后来人急着追赶女子,走路旁若无人,看着夜小宝的样貌明显十分讨厌,于是打头一人挑衅碰撞,

夜小宝不动如山,第一人明显的是吃暗亏了,差点就没站稳。

这人感觉受辱了,用力推搡夜小宝,口中骂道,“你看个基吧啊”。

夜小宝根本不动,暗劲爆发,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是看了个基吧”。

打头的手好似被弹开了,手腕暗暗作痛,这群人发现夜小宝是个硬茬子,就怒目相视,大概意思就是打不赢你,但是我不怕你。

“一对兔子”!

一群人放声调笑,眼神示威。

狗娃愤愤地说,“这些无赖,坏了我的好心情,凭他们也配来瞻仰七侠”?!

夜小宝眼中带刀,“走,我们下去等着”。

狗娃有些不确定,“公子,人渣多的是,算啦啊,也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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