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23章 庭审辩论(2 / 2)

加入书签

我不由冷笑起来,“我现在举报你强奸了你老婆,那是不是也是最直接的证据?你是不是也应该被当做犯罪嫌疑人?”

不等公诉人抗议,审判长就直接敲了锤子,再次提醒我说道:“请被告注意言辞,法庭上不许言语攻击他人!”

不过说完之后,审判长再次看向公诉人,皱眉说道:“请公诉人提供直接证据,报警电话并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直接证据!”

证据?

能有证据吗?

就算是宁茹此刻站在这里,真的想要告我,这么长时间过去也拿不出真正的证据啊。

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着名的朱军案,当年的朱军被告性骚扰的情况,与我当前的情况类似。

原告始终提供不出什么切实有效的证据,所有的证据全靠自己一张嘴去说。

这法官只要不糊涂,或者有什么算计,都应该明白这样的案子,是根本无法判定的,否则当年朱军案也不会拖了三年。

而我此刻的情况也有很大的不同,从始至终,受害者都没有出现,也没有表现出强烈的主张。

唯一的依据,也就是那一通报警电话而已。

公诉人唯一能够揪住不放的,也就只有这一点。

可是宁茹不在现场,也没有强烈主张的情况下,就算是有报警电话,公诉人也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在听到审判长的问话后,公诉人张了张嘴,显然也是有些急了,如果真的有证据,他又怎么可能会如此憋屈啊。

“法庭,我申请让原告出席,陈述当时的真正情况!”

公诉人眼见无招可使,只能向法庭提出让原告出席。

审判长看了公诉人一眼,缓缓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公诉人申请员工出席,本案将由公诉转为普通民事诉讼,如果员工不愿出席,本庭将按撤诉处理,公诉人可想清楚了?”

“这——”

公诉人额头有些冒汗,显然意识到自己出了一个昏招。

他连忙摆手说道:“建议法庭将此案延期审理,受害人的情况,公诉人这边会做思想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

审判长没有再多言,简单的做了总结陈述后,说道:“鉴于本案证据不足,办案将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情况,延期审理,在此期间,被告人按无罪释放处理,公安机关不得以该理由拘押!”

公诉人急了,连忙说道:“审判长,张默是犯罪嫌疑人,应该拘留候审,按照无罪释放是否——”

可不等他说完,审判长就敲了锤子,说道:“我宣布本庭审理结束,退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