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拾金不昧反被诬(1 / 2)
元代中期,有一位牛人叫聂以道,他是江西吉水人。聂以道的伯父是南宋学者、诗人,受伯父的影响,聂以道读书勤奋,学识渊博,有胆识,有文笔,有品行,做官公正廉明,两袖清风,他也因此进入《循吏传》。
元仁宗延佑(公元1314年—1320年)年间,被任命为广西帅府副官。曾在地方叛乱的情况下,单骑进入叛将营寨,安抚劝导,不费一兵一卒,平定了叛乱。
早些年,聂以道曾做过道州路江华县县令,在这一时期,他曾断过捡钱还钱的案子,堪称绝妙,对今天仍有启发或者借鉴意义。
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案子。
有一位农夫,大早上去街市买菜,去街市的路上,他捡到一笔钱。当时,天还没有完全明亮,他也看不清有多少钱,就找了个地方藏起来。天亮以后,他看到了这笔钱足足有十五贯。这些钱,对于农夫来说,不是小数目。
忽然富了,农夫很高兴,就拿出五贯钱,到集市上买了三贯钱的肉,又买了两贯钱的米。然后他把米和肉放在担子里,也不买其他菜,直接回家了。
其实,农夫本来只想买点青菜,因为他身上没多少钱。现在有钱了,自然要买肉吃,毕竟一年到头,他和老母亲也吃不上两回肉。
回到家中,母亲看到农夫没买菜,就问他怎么回事。农夫从担子里拿出米和肉,说自己捡到了一大笔钱,就没买青菜,买了肉和米,要和母亲吃顿大餐。
本以为母亲会很高兴,不料母亲大怒,拿着拐杖指着农夫,说道:你这是在骗我啊!就算有人丢了钱,也不过三五贯钱而已,哪有人会丢十五贯钱?丢了这么多,人家该多着急啊!我看你不是捡到了钱,恐怕是去偷了钱,或者是去抢了钱吧!
农夫否认,说这就是自己捡到的钱,自己没有偷更没有抢。
母亲怒气不消,说:如果真是你捡到的钱,那你就还给人家,别让人家等着急了。这笔钱可不少,可能是人家的救命钱啊!
母亲说了之后,农夫想了一会儿,他舍不得。是啊,平时辛辛苦苦,一年到头也挣不到半贯钱,现在突然有了十五贯(买了米和肉还剩十贯),足够自己潇洒生活几年了,怎么能还回去呢?换谁谁也舍不得。
母亲又说了一遍,催促着农夫去还钱,但农夫还是不肯。
母亲气得哭了,说:你如果不去还钱,我就去官府告你了!从今以后,咱们也不再是母子,断了关系吧!
农夫终于说话了,不情愿地问:这是我捡到的钱啊,上哪儿去还给人家?
母亲说:你在哪里捡到的钱,就去原处等待,丢钱的人自然会去找,到时候看到失主,就把钱还给他,如此就可以了。
看到农夫没动静,母亲又说:你不要恨我,我们家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多钱来买米和肉吃,现在突然买了这么多,还不是自己的钱,会有祸事的。做人,要清清白白,宁可穷得饿死,也不能做这等事。咱们虽然穷,但要有志气!
农夫终于被说动了,带着剩下的十贯钱以及米和肉,来到了捡钱的地方,等待失主。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人来找钱,农夫仔细一看,居然是同村的人。农夫看他在找东西,问他找什么,村人说找钱。农夫一听,也不问他丢了多少钱,什么样,立马就说:你丢的钱被我捡到了,现在还给你。五贯被我买了米和肉,也都在这里。
农夫给了村人钱后,准备离开。
这时候,一些围观者看到村人拿到了钱,纷纷要来分钱,说见者有份。村人不高兴,说:我丢了三十贯钱,现在连钱到米和肉,也只有十五贯,只有一半,还剩下一半没找到呢,你们来起什么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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