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1 / 2)
更何况,李想国也跟村里的几家猎户说过。
他们要是有多的野鸡、狍子、鹿肉什么的,也可以给自己留一些。
鹿肉倒是有卖的,不过李想国也没吃过。
狍子就不用想了,那东西上辈子就没人养殖的,都是野生的。
就连正经的“野鸡”,上辈子他都只吃过人工养殖的珍珠鸡和七彩山鸡。
真正的野鸡,他还真没吃过。
什么,你问他吃没吃过不正经的野鸡?
你猜……
李想国自己都琢磨过,再冷一点,自己也去后山试试。
看看能不能自己抓几个野鸡。
找片积雪厚,又比较开阔的山坡地。
用装大车时,捆绳子用的绞椎在雪地上扎出锥形的深坑。
再在坑里和边上撒上苞米粒,就不用管了。
回头真有野鸡找食来了这里,它们就会去吃坑里的苞米粒。
不过这坑进去容易,可是出来就难了,要是没人来捡,那最终很可能只能饿死在里面。
只要回头再去找一遍,拔萝卜一样拎出来就行。
甚至天冷雪大,那些猎人上山打狐狸什么的,都时不时能捡到被冻死、饿死的野鸡。
再就是赶车上路,甚至用鞭子都能抽到被惊起来的野鸡。
所以,野鸡对村里人来说,真的一点也不稀奇。
价格也不贵,村里人要,一般有个十万东北币就能从他们手里买一只。
十万东北币,也就相当于一万多块钱罢了。
相比这时期物价飞涨的四九城,这价钱算是便宜到姥姥家了。
上次齐四爷进山回来,带了七八只野鸡,给李想国拿来一只。
也是他用鸟枪打的一只公鸡,胸部的侧面有个洞,边上还有着斑斑点点的血迹。
不过拿在手里才知道,这东西的分量不像看上去那么重。
连毛带着内脏,最多也就三斤的样子。
去了毛和内脏,估摸着也就够一碗菜。
李想国送走齐四爷,兴冲冲地烧水,准备给鸡褪毛。
普通的鸡毛,他自然是不要的。
不过几根长长的尾羽被他拔下来,插在瓶子里,当成了摆件。
切开鸡肚子,找出来铅弹扔掉。
摘掉肝脏上的苦胆,再把鸡胗小心剖开,剥去里面内层的那层膜,连着鸡心以外别的的内脏全都扔掉。
东北人,是没人会去吃鸡肠子的,甚至鸭肠也不吃。
家里养狗的,都是直接喂狗。
没养狗的,干脆就直接当成垃圾丢掉。
或许,这也是因为东北的资源比较丰富吧。
将清洗干净的鸡去掉鸡尖,放在砧板上。
菜刀都被崩出了几个豁口,才把这野鸡给剁成块。
起锅烧油,加入葱姜爆锅,就把鸡块翻炒一下,添上水炖了起来。
然后,李想国就懵逼了——这破玩意儿,真特么的难熟!
烧着火的李想国都快哭了,这一锅鸡肉炖了差不多四个小时才熟透。
坐在那里加火,都饿得烤了三个玉米饼子垫垫肚子,还往锅里加了两次开水。
这鸡肉才真的吃到嘴里。
这顿饭真的吃到了晚上八九点钟,都不知道自己这是吃的晚饭还是夜宵了。
他也总算明白。
那天齐四爷走的时候,听他说晚上就炖野鸡吃,为啥会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嘴角还露出那种意味难明的微笑。
这老人家也真够坏的,您倒是给我说下,让我心里有个底啊。
事后,他也想到这要是换成高压锅,估计能早些吃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