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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生日蛋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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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感谢那些手打团的盗文者们,你们并不比作者轻松,手打也是一件相当辛苦枯燥的事,你们的出发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并不是坏的,你们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能免费看到小说的心意我也相当理解,你们不计报酬,不辞辛苦,说来也很值得人尊敬,但是请站在原创作者和那些明明可以不花钱去看盗文、却坚定地保持着良善之心来支持作者的读者们的立场上考虑一下,作者也是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人,每一种劳动都有它自身的价值,都不该被不顾当事人意愿地掠夺走,打个很简单的比方:你辛辛苦苦拉扯长大、视为珍宝的亲生女儿突然有一天被人强行拉走去做了专为取悦他人的奴仆——是的,无偿地取悦他人,没有分文工钱,因为这些人不必花钱就可以对你的女儿品头论足,喜欢的人会说这个姑娘挺漂亮,不喜欢的人会用恶毒的话来攻讦她,你不心疼么?你不气愤么?同理啊亲爱的朋友!每一部作品都是作者的孩子,您把作者的孩子拉出去让一群不花钱就可以对她品头论足的人对她肆意玩赏攻击,您没有一丁点儿的不自在么?而您又可曾想过那些花钱买文来看的读者们是怎样的心情?因为喜欢这文,读者才会花钱来买,可您却把别人喜欢的东西无情地当成了不值一文的东西丢出去给每个不想花钱的人免费提供……您是在折辱这些良善的人知道么?网络这片沼泽有多泥泞不堪不必我去阐述,然而这些可爱的读者努力保持着的这么一小汪珍贵的清水您也要丢块泥进去搅混它么?将心比心啊盗文的朋友!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很多花钱买v文看的读者朋友都还是学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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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门下的子弟虽不以轻功见长,但他的轻功并不弱。

可是等他扑过去时,树丛后却已连人影都看不见了。

树杆上用七根针钉着一纸条:“小诸葛今天居然变成了小猪哥,他妈的,真过瘾。”

黄昏,已是黄昏。

落日的余晖正照在北国初秋的原野上。

远处仿佛有人在纵声大笑,笑声传来处,仿佛有一面黑色的大旗迎风招展。

邓定侯双拳握紧,远远地听着,过了很久,才长长叹了一口气:“这是什么人?什么人有这样的本事?”

(四)

五犬开花,旗帜飞卷。

小马一只手举着大旗,用一只脚站在马背上,站得稳如泰山。

这匹马也是好马,向前飞奔时快如急箭。

小马仰面大声道:“小诸葛今天竟变成小猪哥,他妈的,真是过瘾。”

他还没有笑完,马腹下忽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脚一抖。

小马凌空翻了两个筋斗,—屁股跌在地上,手里的大旗也不见了“

大旗已到了丁喜手里,马巳缓下,丁喜正襟坐在马背上,看着他嘻嘻的笑。

小马揉了揉鼻子,苦笑着道:“大哥,你这是干什么?”

丁喜微笑道:“这只不过是给你个教训,叫你莫得意忘形。”

小马站起来,垂着头,想生气可又不敢生气,倒好象随时都要哭出来的样子,看来哪里象是“愤怒的小马”,简直就是个“可怜的小驴子。”

丁喜道:“你想哭?”

小马撇着嘴,不出声。

丁喜道:“想哭的人没酒喝。”

小马用力咬着嘴唇,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不哭的人呢?”

丁喜道:“不哭的人就跟我到保定喝酒去。”

小马道:“可以喝多少?”

丁喜道:“今天破例,可以喝十斤。”

小马忽然“呼喝”一声,跳了起来,凌空翻身,丁喜的手已在等着他。

两个人立刻又在马背上嘻嘻哈哈,拉拉扯扯,笑成了一堆。

健马飞驰而去,笑声渐远,马上的大旗,犹自随风飞卷。

这时落日的最后一道光,也正照在这面大旗上,然后夜色就来也就没入黑暗的夜色里。

(—)

夜。

灯已燃起。

屋里子充满了烤肉和烧刀子的香气。屋梁很高,开花五犬旗高高地挂在屋梁上,随风展动。

既然是在屋子里,风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小马嘴里吹出来的。

他仰着脸,躺在椅子上,喝一口酒,吹一口气,旗子已不停地动了半个多时辰,酒已去掉了一缸。

丁喜在旁边看着,也看了半个多时辰,忍不住笑道:“你的真气真足。”

他不但气足,而且气大,可是一到了丁喜面前,他就连一点脾气都没有了。旗杆在桌上。

丁喜轻抚着发亮的旗杆,忽然又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旗杆里藏着什么?”小马摇摇头。

丁喜道:“你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你抢这面旗子?”小马又摇摇头。他没空说话,他的嘴还在吹气。

丁喜叹道:“你能不能少用嘴吹气,多用脑袋想想。”

小马道:“能。”

他立刻闭上嘴,坐得笔笔直直的,揉着鼻子道:“可是大哥你究竟要我想什么呢?”

丁喜道:“每件事你都可以想,想通了之后再去做。”

小马道:“我用不着去想,反正大哥你要我去干什么,我就去干什么!”

丁喜看着他,忽然不笑了。

他真正被感动的时候,反而总是笑不出。

小马盯着桌上的旗杆,连眼睛都没有眨一眨,忽然道:“我想不出。”

丁喜道:“你想不出?”

小马道:“这旗杆既不太粗,又不太长,我实在想不出里面能藏多少值钱的东西。”

丁喜终于又笑了笑,旋开旗杆顶端的钢球,只听“叮叮咚咚”一串晌,如琴弦拨动,一连串落了下来,落在桌上。

小马的眼睛已看得发直。

他绝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可是连他的眼睛都已看得发直。

因为他实在没有看见过,世上竞有如此辉煌、如此美丽的东西。

使他惊奇感动的,并不是明珠的价值,而是这种无可比拟、无法形容的辉煌与美丽。

丁喜拈起了一粒明珠,眼睛里也流露出感动之色,喃喃道:“要找一颗这样的珍珠也许还不太难,可是七十二颗同样的…。,”

他叹了一口气,才接着道:“看来谭道这个人,虽然心狠手辣,倒还真有点本事。”

小马道:“谭道?是不是那个专会刮皮的狗官谭道?”

丁喜道:“嗯。”

小马道:“这些珠子是他的?”

丁喜道:“是他特别买来的,送给他京城里的靠山作寿礼的。”

小马的眼睛立刻又瞪圆了,忽然跳起来,一拳打在桌子上,恨恨道:“这个老上八蛋,我早就想宰了他,亏他妈的邓定侯还自命英雄,居然肯替这种龟孙子做走狗!”

丁喜淡然说道:“保镖的眼睛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顾客,一种是强盛,强盗永远该死,顾客永远是对的。”

小马怒道:“就算这顾客是乌龟王八,也都是对的?”

丁喜道:“不管这强盗是哪种强盗,在他们眼里都该死。”

他脸上虽然还带着笑,眼睛里也露出种说不出悲哀和愤怒。

虽然没有人叫他“喷怒的小马”,但他无疑也是个愤怒的年青人,恨不得将这世上所有的不平事,都连根铲平。

——唉,年青人,多么可爱的想法,多么可爱的生命!

这一颗明珠是不是也曾有过它们自己的梦想和生命?

丁喜又拈起颗珍珠,道,:“以你看,这些珍珠可以值多少?”

小马道:“我看不出。”

他真是看不出。

有些人根本没有金钱和价值的观念,他就是这种人。

丁喜道:“—百万两。”

小马道:“一百万两银子?”

丁喜点点头,道:“只不过这是贼赃,他们若急着卖,最多只卖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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