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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圈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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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公平的交易,人们更喜欢的,是别人的白送。因为,一旦要自己出钱,人就会在下意识中认为,自己是吃亏的那一方。家徒四壁的张三是这么认为的,富可敌国的甄尧,亦不能免俗。

因此,尽管梁祯给了他冀、青二州三十年的盐铁专营权作为补偿,但他依旧认为,自己在这笔交易中,是吃了大亏的那一方。所以,送别梁祯后,他便立刻着手编制一张巨网,一张足以将梁祯死死套住的巨网。

而梁祯自己,对这张巨网的形成,却是一无所知。因为,这张巨网最先浮出水面的一角,是一件细微到永远不可能传入梁祯耳朵的小事——一个名叫王有福的货郎,向督邮满宠状告邺城的一名富户,说他不仅抢占了自己的妻女,更一把火将自己家给烧了。

满宠一听,登时火冒三丈,事关司空府刚刚才三令五申,要重塑《汉律》的威严,严打一切不法行为,而这富户却偏偏在这关节眼上,做出这等事来,不是在打司空的脸是什么?

于是,满宠打着一干武吏,敲锣打鼓地冲进了富户的家中,二话不说就将人给拷了,并在一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深深地“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富户对自己所犯下的恶行供认不讳。

满宠很是满意,当即按照《汉律》的要求,走完了一整套程序,并在富户归案的第二十天,将他明正典刑。

到此为止,这都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王有福的冤情得以申诉,并领到了五万钱的补偿。富户也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执法严明的满宠收获了一片赞扬之声。就连梁祯本人,也沾了光,毕竟满宠是他征辟来的嘛。

但怎料,就在此案即将淡出人们的记忆之际,一个女子的出现,又将此案给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按照《汉律》本来的规定,富户犯下的罪行,不仅他自己要伏诛,他的儿子要被充军,就连他的妻女,都要被罚没为婢。只不过,当梁祯掌权后,觉得这惩罚太重了,于是便将这一条改成:罪犯枭首,家产归公,妻子无罪则不问。

不过,虽然犯人的妻子不用被罚没为奴为婢,但其生活水平,也必然是一落千丈的。尤其是在这战火四起的乱世之中,没有了家产,这人活着跟死了,其实也相差无几。

后世有一句讽刺味十足的话叫:三观跟着五官走。其实,这话在大多数场合中,都是适用的。尤其是这姣好五官的主人,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时。

汉代虽无“男女平权”之说,但所有男性身上,都是有“保护弱小”的基因的,因此,当一位衣不遮体的美少妇在邺城县衙前喊冤时,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围观。

有的时候,一件很少的事情,就是因为一个个巧合叠加在一起,从而变成足以轰动天下的大事的。就比如,这美少妇伸冤之事,如果来伸冤的不是一个美人,如果此刻的邺城令,不是正因任内邺城中接连发生大案而深感即将官位不保的高柔的话,这件由富户与货郎之间的恩怨而发生的事,或许永远都不会被闹大。

高柔是抱着将此案变成自己“明察秋毫”的政绩来上报的心态来传讯这个美少妇的。因此,他对此案是颇为上心,不仅县丞、县尉等一干官员都在场,就连负责记录口供的书吏,也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妇人自称是富户的正妻,与富户育有一儿,今年刚刚三岁。至于那个货郎王有福,妇人一提到这个名字,就恨得牙痒痒。因为据她所称,富户非但没有抢占王有福的妻女,反而是这王有福恶人先告状!

高柔一听,甚为震惊,忙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于是这案子便有了另一个版本。原来,这王有福与富户,其实是亲戚关系,不过关系有点远了。而他们的故事,则要从一年前开始说起。

建安二年十月,王有福带着妻女从渤海来到邺城投靠这位富户。据妇人说,王有福一家三口第一次来到他们家中时,两个大人都是面黄肌瘦,至于那个小孩更是奄奄一息。

富户出于好心,便收留了他们,还将自己的十亩地暂借给王有福一家,甚至还出资给他们盖了一间茅草屋,供他们落脚。

但怎知,这王有福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家伙,好好的地不去耕种,偏偏整日做着一夜暴富的梦,成日跟富户亲戚说,自己有经商的天分,但独缺启动资金。说白了,就是想让富户出钱来给他做生意。

富户被他说烦了,便借给他两千钱,让他去“一展宏图”。但怎知,这王有福拿了钱后,转身就去了赌坊,结果自然是没过几日,两千个铜钱就被他输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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