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0章 不再追究(2 / 2)
既然是诫勉,那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市纪委的1位副书记当面找林方政谈话,向他宣读了诫勉的处理决定,并且严肃批评了林方政在沈浩诈骗资金案中失职失察行为。
林方政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是全盘接受,决心改正。
不仅如此,对于诫勉中指出的问题,林方政回朗新后还要整改,并且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纪委。
回到朗新后,林方政没有歇气,马上召开了1次企业代表座谈会,邀请的基本是陵州企业代表。
为什么要召开这么1次会,因为许哲茂落马后,在朗新的陵州帮分崩离析,这些陵州老板人人自危,好几个项目都有停工烂尾的迹象了。摆明是风声有什么不对就随时跑路的姿态。
可不能让他们跑路了,这个时候如果再发生大规模停工烂尾事件,对朗新来说会造成重大损失了。所以必须稳住他们,为此,林方政还让庞馨欣1起出席了会议。
不过,哪怕是县长亲自召开会议,真正法人代表来参会的也寥寥无几,大多是委托企业高管过来。讲到底,他们还是害怕这是1场鸿门会。
林方政也不计较这些,他要的是把自己的话,把朗新县委县政府的态度传达出去,让他们知道就行。
既然是要稳住这些老板,林方政也不兜圈子,直接说大白话。
“今天是1个闭门会议,我就不说那些套话了。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许哲茂引进来的企业。我搞经济工作时间不短,这里面的1些条条道道,不能说完全精通,也是能摸清1些门道的。不遮掩的讲,在座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和许哲茂有些不正当的往来。”
“如果严格从法律上,肯定是要被追究的。那为什么我们没有追究呢?主要是考虑到大家的性质不像沈浩那么恶劣,很多情况下也是后知后觉的,甚至有些可能还是被迫无奈的。”
林方政这话就是给他们留面子了,都是1个利益团体,怎么可能是不知情呢?但这个时候,得给他们找台阶下。
“从客观上讲,我们朗新县委县政府不能否认,大家为朗新的发展是做出很多贡献的,如果就因为许哲茂1个腐败分子,就因为沈浩的蒙骗,就追究大家的责任,那就过河拆桥不厚道了。”
“所以,我在这里代表朗新县委县政府向大家承诺,之前不管你们喝许哲茂之间有什么样的不正当交易,从现在开始,1切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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