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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1章 清泉院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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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好的。唐书记什么指示?”

“有件事要你马上去办。我记得你说过,前不久有1家外地的洗浴用品公司起诉了煌家酒店是吧。”

“是啊。那个案子开过1次庭,煌家没有人到庭,当时盘县长找到我们,说按您的指示,所以我们做了延期审理处理。怎么?煌家那边已经处理好了没有?处理好我们这边随时可以判对方败诉。”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究竟有多大?简单概括就是,只要是能解释的地方,都是自由裁量权。

延期审理,1般情况下,被告没有人到场,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但在朗新,偏偏就以“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理由给延期了。这意味着对方又要苦等最长不超过9个月的时间,足够煌家去做手脚了。

唐芝宇不悦道:“什么我的指示!你们依法审判,不用听任何人的指示。”

“是是。”何清泉意识到说得太直白了,“那这个案子?”

唐芝宇说:“我记得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当时是煌家酒店的经理胡和静全程和对方签的合同,签的也是她自己的名字是吧。”

“是的,当时我们提出,如果煌家酒店不认账的话,我们可以认定这是无权代理,胡和静就是合同欺诈,那就好办了。煌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胡和静涉嫌诈骗,可以让公安把她抓起来了。不过褚总当时不愿意这么干。”

现在也不能这么干,胡和静已经在公安手里了,还定她诈骗,那不是给人送枕头吗?

“如果这个代理有效,能不能办到?”

何清泉愣了1下,笑道:“那还不简单,我们认定她是表见代理就是了。这样双方合同就是有效的。”

“没风险吧。”

“没有,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里,我怎么判,他们就得怎么接受。”

“那好。你就这么干……”唐芝宇说出了自己的安排。

“1个民事案件搞这么严重吗?而且她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听了唐芝宇的计划,何清泉有些迟疑,这样做并不违法,但确实很少这么做过,除非是对付情况非常严重的老赖。

“不是代表人,也是重要参与人吧!她不是不愿意到庭吗?不用点手段,怎么维护法律的威严!你们是人民法院,哪能让煌家酒店这么无限期拖下去。必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你责无旁贷!”唐芝宇严肃道。

“好吧,我马上去通知承办法官。”见唐芝宇发了命令,何清泉不再犹豫,答应下来。

“法律程序要到位,法官可不能知法犯法。”唐芝宇叮嘱了1句,挂断了电话。

官僚体系的设定是1个很深奥的话题,在几千年的演变中,吸收西方官僚体系的部分经验,我们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这个机制里面,各部门之间便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合作和制衡生态模式。

严格意义上的司法系统,只有法院、检察院。公安更多倾向于行政系统,而司法局则是纯正的行政系统。

在中国的权力格局中,法检两家单位,1个是法律裁判机关,1个是法律监督机关,拥有着除人大之外的绝对的法律解释权。当然,这个解释不是指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那个只有最高检和最高法能做出。这个解释指的是法官在具体案件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做出符合法理的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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