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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1章 拿下陈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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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只有许、林、庞3人知晓,如此突然上会,顿时让唐芝宇和祁邵2人震惊了1下,1点风声都没有,就要拿下1个镇长。尤其是唐芝宇,几乎立刻将眼神逼视着许哲茂,又怒视着面无表情的林方政,希望对方能给出1个解释。

庞馨欣宣布后,按顺序,祁邵率先发言:“既然已经查实,我没有意见,1切按法律纪律办。”

能够1反常态提交到5人小组会,身为组织部长的祁邵怎会不知道这是许哲茂的意思呢,当然是表态支持。

接下来唐芝宇发言:“我不同意!十2届县委刚刚开局,马上拿下1个镇长,不利于朗新的政治舆论。再说了,这些情况还需要进1步调查核实,我们对自己的同志,不能随意采取措施,即便真存在什么问题,也要给改过自新的机会。中央还强调4种形态呢,县纪委怎么能直接给最严重的留置?林县长,陈建同志你是见过的,该同志从总体上来说,工作还是认真负责的,该给机会的时候,我们不能过于严苛!”

所谓4种形态,第1种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2种是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3种是指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4种是指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唐芝宇的意思是说,对于陈建,应该从轻处理,给他退赃改过的机会。

这样的处理并非没有先例,中央这么规定的目的是希望能把监督执纪严于日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要等待情节严重时才发现,导致出现“落马前是组织信任的好同志,落马后是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让群众对监督执纪失去信心。

但有地方就是唐芝宇这种想法,纯粹把经念歪了。既然要立案审查只能是少数,那我就毫无原则的从轻处罚。比方某些地方的县委书记涉嫌受贿,且金额较大。但因为在纪委调查下主动投案,配合得很好,又积极上交赃款,所以就给了从轻处罚。从轻到什么程序呢?只给了留党察看,政务撤职,降为1级科员。

这是非常荒唐的!违法违纪的事实已经形成的,那就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受贿罪成立,就该移送司法机关判刑,予以双开!这般为了“4种形态”毫无原则的破例处理,不移送司法机关,惹怒的是广大群众,失去的是党纪国法的尊严!

唐芝宇1通强行狡辩,最后还拉上了林方政。那意思很明显,你不是已经调和了矛盾吗?不是说政府口的干部都要经过你点头吗?为何许哲茂敢在不打1声招呼的情况下动我的人!你必须给我1个解释!

林方政也没有让他失望,马上给出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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