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屠夫之死(1 / 2)
故事发生在明朝初年经过连年战乱,国家终于迎来了短暂的平息,这时候竹河县也迎来了战乱后他们第一位新县令,他名叫宫少卿。此人年纪轻轻便进士及第,才华横溢,聪慧过人。
这日清晨,城东的王老汉急匆匆地赶到县衙,向这位刚到任不久的新县令宫少卿报案,称其邻居张屠户在家中惨遭杀害。宫少卿不敢怠慢,立刻带人赶赴案发现场,进行案件侦办。
到了张屠户家,只见门前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张屠户的尸体趴在门边,身下是一摊触目惊心的鲜血。他的一只手捂在身下,另一只手向前伸出,紧握着一把杀猪刀,刀身干净,未见血迹。
宫少卿仔细勘察现场,发现屋内并无张屠夫死前和人打斗的迹象,财物也未有缺失。张屠户的妻子哭诉道,昨晚张屠户与朋友喝酒,直至深夜才归家。
为查明真相,宫少卿首先对张屠户的家人和过往的人际关系展开调查。他走访了与张屠户相熟之人,得知张屠户为人耿直,在生意上与他人并无仇怨。
几日后,一名叫李三的无赖进入了宫少卿的视线。此人时常欺凌弱小,还欠下张屠户不少的钱财。张屠户曾多次催债,因此两人为此也发生过言语上的冲突。
宫少卿决定传讯李三。公堂上,李三起初百般抵赖,坚称自己与此案毫无关系。宫少卿早有准备,他将调查所得的证据一一列出,李三的谎言不攻自破,只得承认罪行。
原来,李三因还不起张屠户的钱,恐遭报复,遂起了杀心。案发当晚,他见张屠户醉酒归家,便趁机潜入其家中。张屠户惊醒,与之搏斗。李三抢夺张屠户手中的杀猪刀,刺向其腹部,张屠户重伤倒地。李三恐事情败露,匆忙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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