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如此盛宴(2)(2 / 2)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齐划一的云杉木树雕,分布在四角,高大突兀。几案全是清一色的紫檀木,色泽沉郁,质地温润,一看便知是上等货色。所有柱子上都镂刻着飘逸生动的图案,或翩翩飞鸟,或盛开的花朵,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抬头一看,顶上悬着一只展翅翱翔的雄鹰,爪牙锋利,目光如炬,似乎是布帛剪裁晕染而成。黑色的身,黄色的爪,头顶红如烈焰。用丝线牵住中央和四角,贴住天花板,一双眼睛虎视眈眈,俯视下方。
“好别致的装饰。”坐定之后,赵毋恤赞叹道。
“这是宗主去年命人打造的,请的都是全绛都最好的工匠画师,费时一年才完工。”智国的语气充满自豪。
“看得出来十分用心,宾客到此,真是大开眼界。”赵毋恤表示赞同,不忘自我调侃道:“在下今日方知自己见识浅薄,孤陋寡闻,惭愧惭愧。”
“将军言重。”智国命人为赵毋恤沏上一壶茶,他则侧立一边介绍道:“茶乃宗主命人去云雾山采摘,府上人手烘焙煎炒晾晒而成。既取自迷蒙高山,泡制也需山泉。水是今日一早刚刚取回,将军趁热品尝,好茶好水正好暖身养心。”说完,他便起身告退。
赵毋恤听完,连连摇头。从走进智府的一瞬间到坐定身体,赵毋恤仿若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处处惊讶,事事好奇。只不过,他没有表现出来,全部摆在心底。
他忽然意识到,不仅从前,现在自己依然是个“乡巴佬”。从前因为衣着寒酸被兄长们嘲笑,如今还常被夫人絮叨要注意衣饰头巾靴子衣带。为此,他还时常嫌烦,认为毫无必要。
今日出门,从头到脚都是夫人一手操办,事无巨细,一根头发都没放过。好似第一次做新郎,从上到下任人摆弄,繁文缛节逼得他差点发火。现在想想,幸好听了夫人的,否则来到这华丽奢靡的大宅,一定会被人当成乞丐。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细细品茗,“果真是好茶配好水,清冽甘甜,回味无穷。”
“难得毋恤兄跟在下有志一同啊。”赵毋恤刚放下茶杯,智瑶已经来到跟前。
今日的智瑶,跟他美轮美奂的府邸一样,精美豪奢。头顶玉冠,镶着一颗拇指大的珍珠,圆润晶莹,璀璨夺目,绝对是难得一遇的珠中珍品。一袭白袍,初看只觉质地上乘,行走间似乎熠耀生辉,仔细一看,原来是用银丝线绣上百鸟争鸣图,一遇光照,便闪闪发光。
束在腰间的衣带也非寻常之物。上面镶嵌四块玉板,大小相等,厚薄一致,洁白无暇,没有一丝一毫黑点污渍瑕疵,这样的品相肯定是百年难遇的玉中上品。更难得的是,四块玉板各雕一只雏鹰,寥寥数笔,尽得鹰的神态精髓。如此精致的图案一定出自名家之手,鬼斧神刀所镂。
智瑶足下蹬的那双翘头靴,亦非俗物。牛皮鞋底,连缘牛筋包裹,鞋面是羊羔皮跟猪皮交缠,黑白相间。样式好看之外,羊羔毛厚实柔软,穿着舒适又能保暖。
赵毋恤再次暗暗叹气,智府来一次就好,再来一回,恐怕他会忍不住把赵府推倒重建,把自己的衣衫鞋袜全部丢弃重新购置。
自从他挑起赵氏宗主的责任后,满脑子想的就是灭代。灭代之后想的是如何安抚兄长姐姐,然后又是中剑又是腹疾,根本无暇思考别的,更别提大兴土木或是把家宅装扮一新。
两相对比,赵毋恤的生活状态,更像草创立业的创一代,智瑶俨然已是功成名就享乐游戏的富二代。
“在下贪茶好饮,的确跟智将军志同。至于其它”赵毋恤抬头看了看高挂横梁之上的大鹏展翅,因为身处高地,质地轻盈,一阵微风也能把它吹得鼓起来,似乎要一跃而下。“兄长虚长几岁,雄心志向却比不上智将军,实在惭愧。”
赵毋恤说的是真心话。今日所见,大都是智瑶居功自傲的证据,只有大堂上悬挂的这只雄鹰暴露了他的野心大志。这一点令赵毋恤相当的敬佩。骄者虽骄,若是不忘豪情壮志,仍然令人生畏。
“毋恤兄过谦。”智瑶已坐到主座,缓缓说道:“代国已入赵地,此乃千秋万世之大业,毋恤兄之深谋远见,小弟甘拜下风。”
“智将军过奖。”赵毋恤迎视智瑶,轻描淡写道:“不过是完成先父的遗愿罢了。”赵毋恤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展开,因为这件事情的尾声伤人伤神,这些私事他不想跟任何人分享,智瑶更非适合倾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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