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二章 杀人立威(1 / 2)
喝喝酒,杀杀人。
但是杀人,永远都不是一件可以让人愉快的事情。
至少在斐潜的感觉当中是如此。
和王邑喝完了酒,第二天就是开始杀人。
其实杀人的时候,就像是站在了屠宰场之内,就算是地面清洗的再干净,墙壁再洁白,工人的服饰再整齐,那种厚重的油腻的恶心的感觉却会想胶水一样死死的粘住全身的感官。
像是厚重的皮质水囊的裂缝当中漏水的声音,是血液从腹腔胸腔涌溅出来……
像是风中吹过树梢,划过叶片细微口哨声音,是脖颈上的动脉砍断之后喷射出来……
刀锋砍在人体之上,破开了皮肤,砍断了骨头,就像是在菜市场上卖肉的在将猪腿砍成一节一节的,哚哚有声。
一刀。
又是一刀。
杀的是白波。
围观的却有很多的人,包括解救下来的百姓,包括斐潜的部队,西河郡的队伍,甚至还有一些匈奴胡人,都在看着。
就像是一个盛大的集会。
所有队率以上的白波兵,就是那些所谓的小帅,统领,以及那些在白波之中充当传道之职的上使,都在斩杀之列。
只留下兵,最基层的兵。
在函谷关上,张辽十一杀,是在所有的兵卒当中十个抽一个,而斐潜这一次的比例虽然没有那么的高,但是操作的方式却是一样的。
动手的是被俘虏的白波兵自己。
要的就是一个投名状。
地上立着木桩,木桩上捆绑着原来白波的那些统领,其余的白波拍成队列,轮到了,便在其手中塞一把刀子,上去砍一刀。
必须见血,不见血不算。
若第二次还不见血,又或是下不了手,死的就不是被绑在木桩上的人了,而是那个普通的兵士。
当木桩之上的人,被乱刃砍死之后,便会将尸首解下来,然后一刀砍下头颅,然后拿到略北面一些,堆放成为京观。
这些白波兵卒当中,精壮的将挑选出来,成为职业的战兵,混杂打散进行编组,而那些年轻偏老又或是偏弱的,将成为平阳县城的第一批屯田兵。而这些原先散漫惯了,沾染了血腥的人,虽然是老弱,但是谁能确保这些家伙不会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
所以树一个京观,也就是立一个规矩。
毕竟留在平阳的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目不识丁,跟这些人说一些什么家国法律,颁布什么布告之类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说得再多,这些人也不一定能够记得住,因此,这个京观就是最直观的警示。
人头就像是血色的瓜果,一颗颗的堆放起来,很快就垒成了一个小山,因为都是在死后砍下的,所以在脖颈断口并没有多少的血液,而是将暗红色的酱汁一样,又像是红黑色果冻一样,颤颤的在白色的气管骨骼上往下滴落。
在人头京观的再往北一些,便是一个木台,木台之上,便是站着斐潜和王邑两人。而在木台其亲卫。
杀人么,总归是要有人做个见证。
况且如果光杀人,却没有人看,无人知晓,未免就失去了杀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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