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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三章:锄奸大会(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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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盟主节哀!洛夫人节哀!”

面对老泪纵横的清风,众人无不精神一振,纷纷拱手还礼,同时高呼“节哀”。

“早在天瑾大丧之日,老夫当众立誓不惜一切代价斩杀奸贼柳寻衣,并用他的头颅祭奠天瑾的在天之灵。无论于公于私、于情于理,老夫都要替天瑾报仇雪耻,至死不渝。”

似乎说到伤心处,清风捶胸顿足,故作沧桑老态。他颤颤巍巍地环顾四周,义愤填膺地重述当日诺言:“小女有言,谁能将柳寻衣交给贤王府,无论死活,皆赏金百万,赐田千顷,并且可以在贤王府珍藏的武功秘籍中任意挑选三本。与此同时,老夫以武林盟主的身份许下两大承诺。其一,凡擒获、斩杀奸贼柳寻衣者,无论何人皆有资格成为中原武林的副盟主。其二,老夫曾与天下英雄歃血立誓,凡擒获、斩杀奸贼柳寻衣者,将被视作中原武林第一大恩人,可以要求天下英雄帮他做一件事,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任何人……皆不可推辞。”

清风此言一出,众人不禁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一时间,安静的场面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今天是‘锄奸大会’,既是柳寻衣的死期,亦是老夫兑现承诺的日子。”

言至于此,清风缓缓转头,一双老眼别有深意地注视着神思凝重的谢玄,不急不缓地说道:“不知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在潞州客栈力擒柳寻衣的人……正是天瑾生前的挚友兄弟,贤王府今日的主人,谢玄。然而,各位或有不知,谢府主之所以能及时发现柳寻衣的踪迹,全赖潞州甘家的鼎力相助。因此,甘家家主甘永麟……同样功不可没。只可惜,甘老爷在柳寻衣被擒当夜,即被他的党羽上门寻仇。一场大火将甘府化为灰烬,甘家男女老幼全部葬身火海,无一幸免。”

“这……”

清风的一席话,引起一片哗然。

“事后经老夫探查,屠戮甘家的凶手正是帮柳寻衣一再从绝境中脱身的……‘妖女’洵溱。”清风语气一沉,直言不讳,“此女……并非中原人士,却屡次三番在中原武林兴风作浪,惹是生非。小女告诉老夫,天瑾生前也曾遭受此女蛊惑,终而招至杀身之祸。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柳寻衣忘恩负义,卖主求荣,可想而知与他狼狈为奸的洵溱定然不是善男信女。此女蛇蝎心肠,阴狠毒辣,从她血洗甘家足可窥见一斑。老夫听说……当初金剑坞突遭大火,貌似也与此女有关,真是罪孽深重。”

“嘶!”

三言两语,清风竟将话锋从“论功行赏”转向“声罪致讨”,将矛头由柳寻衣转向洵溱。

他先对谢玄的忠勇果敢大加赞赏,再对潞州甘家的凄惨遭遇扼腕叹息,最后将置身事外的金剑坞拉下水……似乎在混淆立场,又似乎在含沙射影,令不明就里的众人一头雾水,甚至有些莫名其妙。

其实,清风此举意在“先发制人”。

他明知洵溱和谢玄沆瀣一气,即将对自己发难,于是先一步挑明柳寻衣被擒非自己之劳,而是谢玄与甘永麟之功。

如此一来,既能彰显武林盟主的“公正严明”、“过人气度”,又能将谢玄与“惨死”的甘家牢牢地绑在一根绳上,为谢玄制造无形的压力。

一旦他临阵倒戈,即是背叛帮过自己的潞州甘家,即是过河拆桥,恩将仇报。如此一来,谢玄在天下英雄心中的印象与地位必将一落千丈。到时,他揭穿清风的丑恶嘴脸将变成妖言惑众,小人诬陷。可信度……自然大打折扣。

清风借潞州甘家与金剑坞的惨痛经历,对洵溱的“累累血债”大加挞伐。与此同时,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说辞,将柳寻衣与洵溱归为淫朋狎友,狐群狗党。

清风“大义凛然”的一席话,看似不畏强势,为受到伤害的金剑坞与甘家公然叫嚣洵溱及其背后的少秦王。实则,他是在“良知”与“道义”上抢占先机,率先为柳寻衣、洵溱及有可能与他们暗中勾结的人贴上“蝇营狗苟”、“乌合之众”的标识。

虽然清风不想与少秦王撕破脸,但事到如今他与洵溱、柳寻衣的矛盾已达到水火不容的彻底对立,面临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唯一抉择。

因此,清风已顾不上许多,只能孤注一掷,通过自己的“仗义执言”,对上拉拢秦卫及大宋朝廷,对下收买江湖群雄,令他们对秉公灭私,以义断恩的自己心服口服。

清风故意将金剑坞拖下水,目的是万一遭到少秦王报复,金复羽能与自己同仇敌忾。

毕竟,金剑坞的实力及其在中原武林的号召力,清风万万不敢小觑。

对于清风的如意算盘,金复羽自是心知肚明。

只不过,碍于眼下的场合及自己的身份,金复羽纵使心有不满也不会当众发作。

他心知肚明,这场“锄奸大会”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杀人祭天”,而是清风一派与柳寻衣一派的生死较量。

眼下,纵使清风说的天花乱坠,江湖群雄听的群情汹涌,也不过是开场前的“小曲小调”。真正的“大戏”尚未开演,金复羽可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傻乎乎地站出来抢清风的“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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