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生意成了!(1 / 2)
1925年在北平西直门大街,一套四十间房,“带电灯、电话、花房”设施齐全完好的豪宅,全款也只要五千五百大洋。
这样的豪宅,1928年在上海滩县城区,全款大概为六万七千二百大洋。
一百四十万大洋是什么概念呢?
几年后张少帅自主研发国产汽车,投入的成本也不过七十三万大洋。
这个时期,你要是有一百万大洋,就能拉起一个团(编制为2000-2500人)的兵力,供养他们一年,也算小有势力的小军阀了。
“叶,你没有在开玩笑吧?”阿尔弗雷德·斯隆心砰砰直跳,他在美国的大仓库里,也就储备了不到三千辆雪佛兰490。
叶洛这一笔生意,差不多把他的库存全掏空了。
如果他真能买下2000辆雪佛兰490,就算以300美元一辆的价格出售,除去其他成本,阿尔弗雷德·斯隆也能净赚100多万大洋。
这相当于直接解决了他的资金链断裂问题。
“在谈生意时,我一向很认真。”叶洛喝了一口咖啡,他早就注意到了在不远处竖起耳朵悄悄偷听的奥黛丽,不过无所谓,他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
越多人知道越好。
一件商品怎么才能热销?
后世无数的经典案例已经给出了答案。
第一,抓住最大的客户群体。
第二,铺天盖地的各种广告。
消费者很多时候都是盲目的,当一样东西充斥在他们的生活中时,他们就会不由自主的去了解,去购买,去尝试。
“说实话,我还是有点难以接受。”阿尔弗雷德·斯隆又咕噜噜喝了一杯咖啡。
他怎么也想不到困扰自己好几年的资金问题,突然就解决了。
“这很正常,毕竟还有谁会愿意用140万大洋买下2000辆雪佛兰490呢?”叶洛哈哈大笑,“斯隆总裁是担心我没钱支付吗?”
“确实有一点点担心......”阿尔弗雷德现在心里着急又难受啊,这笔生意他怎么都得谈成,可140万大洋,有多少人说给就能给呢?
“实话说,一次性支付140万大洋,我不可能办到。”叶洛翘起二郎腿,如是说道,“如果斯隆总裁认同这笔生意,我们可以签订详细的交易合同,内容,我已经拟定好了。”
“一次性支付当然不可能。”阿尔弗雷德·斯隆连连点头,要是叶洛说能全款付完,他才觉得有问题,这可是140万,不是14万,“叶,那我能看看你写的交易合同吗?”
叶洛从包里取出了早就写好的一份制式合同。
此时,合同法还没完善,华商和工人之间多以口头承诺,或是凭条等形式约定各自权利义务。
普通工人在这种环境下处于劣势,非常容易被不良资本家坑得人财两空。
即便有一份草草书写的合同,里面的条款大多不合理,真上了法院裁定,还是工人吃亏。
可以说,民国时期,工人吃饭全看商人良心。
租界这边,和洋行,洋人做生意,一般都要采用他们规定的合同范本,这时候,华商就成了“工人”,洋人就成了“老板”,地位反转,也挺有趣。
尝到过几次被坑的经历后,华商现在很少和洋人谈生意,除非自己在洋行工作,或是有这方面的关系。
像叶洛这种自己写好交易合同,华商占主导权的生意,非常少见。
阿尔弗雷德·斯隆是有点不乐意接受的,但奈何寄人篱下,对方还是自己的大财主。
他仔细了交易合同的英文版,瞬间惊为天人!
叶洛写的制式合同样式分明,条款清晰,比他在美国用的那些最新款都好,而且并没有像以前那种交易合同般,对他这個弱势方有什么过分的剥削举措。
“叶,你真了不起。这是你自己创造的吗?”阿尔弗雷德·斯隆由衷感慨,“我可以抄一份回国使用吗?你放心,我会到专利局那边申请专利,有产生利益,也会分一部分给你。”
这年头,没啥版权保护意识和说法,他真要抄去美国用,叶洛也无可奈何。
但他这么说,就代表会让利一部分给叶洛。
这本来也在叶洛的意料之中。
“没问题,我在美国也有银行账户,我到时候抄一份给你。”叶洛点点头,“那这份交易合同,斯隆总裁还有什么疑惑吗?”
里面最重要的条款有四个:
第一,交易要用美元结算。
第二,叶洛先支付20%的定金,即二十八万八千大洋,折合美元12万。
第三,一切进出口,运输费用等都由美国通用公司承担,汽车分四批运送,每一批500辆。
第四,一年内,所有汽车都要保修,非人为因素的重大故障,可以免费退换。
“没有任何问题。”阿尔弗雷德·斯隆摇了摇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