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犯罪者自有法律惩治,不是杀人的理由!(2 / 2)
“审判长,虽然沈煜律师拿出的证据,的确证明了我方当事人的弟弟孙少宇的确有过激行为以及昆海镇的金融借贷公司,事实的是高利贷借贷。
但是这只能够证明昆海镇的那家金融借贷公司在从事违法违规放贷,这件事情首先与本案并无任何关联,后续会有相应的金融监督机构和综合执法局对那家金融借贷公司进行处罚和责令关停。
而后续沈煜律师提供的关于胡凯家中的录像,也的确证明了我方当事人的弟弟孙少宇存在暴力催收的现象,甚至还对胡凯先生实施了殴打以及对胡凯先生的妻子骆玉珠实施了侵犯,但是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实施侵犯,应该由法院来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处以及赔偿胡凯妻子的精神损失费相关事宜。
这并不是胡凯可以随意拿刀砍杀我方当事人的亲弟弟孙少宇的理由!
如果遇见罪恶随便一个人都可以上去用自己所想当然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司法机关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就因为要泄愤,就可以随意掠夺他人的生命吗?”
季岳恒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台下所有人,听了差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还是说来错了地方?
“大哥,你真的是检察官吗?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东西,td孙少宇进行暴力催收,殴打了胡凯,还侵犯了胡凯妻子,你给我来了一句自有法律惩戒,这不是胡凯杀了孙少宇的理由,你td老婆要是当着自己的面被人家强奸了,你是什么想法?你td居然能够这么从容的说出这样毫无感情的话?”
“这还用明说吗?很明显这个检察官季岳恒是被孙少同给买通了呀,直接是帮着孙少同在对胡凯进行想要把他判处死刑的公诉,这是你妈的什么检察官啊?”
“开始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人民的检察官,不是某一个人的检察官,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什么?你他妈确定一个但凡是有良知的检察官能够说出你刚刚的那番话吗?”
“就是啊,还什么要司法机关干什么?要法律干什么?如果当时没有发生后续的杀人案件的话,你信不信这个孙少宇一点屁事都不会有,因为就按照胡凯和胡凯妻子骆玉珠的这样的情况想去打赢官司,只会更加的困难,我现在倒是更加清醒,胡凯真的把孙少宇那个恶魔给杀了,简直是大快人心!”
“虽然的确是大快人心,并且这个季岳恒,检察官也不是个东西,但是他说的的确在理呀,问题是……
孙少宇进行暴力催收,殴打胡凯,侵犯胡凯的妻子骆玉珠,这并不是胡凯杀死他的理由啊,按照沈煜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不能够证明胡凯是在正当防卫啊……
因为缺失了最关键的证据,那就是孙少宇率先对胡凯实施伤害,这一部分证据没有,怎么样都不能够证明胡凯是正当防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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