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不喜欢就直接拒绝,还算个正人君子(1 / 2)
于灵泽觉得这男孩子有点意思。
长相中等偏上,算不上一眼惊艳。
至少比宋铭琛那张脸差了十万八千里。
但他身上有一种说不清的气质。
带着点文艺,带着点颓废,还有那么点放荡不羁。
总之,这男孩儿有吸引女孩子的特质。
当然,不是她于灵泽喜欢的那种类型。
于灵泽看向杏儿。
小姑娘摆弄着衣角,局促不安,红着脸杵在那儿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王伟身为长辈,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走过去,用手指头戳了戳杏儿的脑袋。
“你呀!怎么就看不清呢?你爹把你嫁给马家傻儿子是不对,但你也不能可姓黄的一棵树上吊死啊?
人家是知青,根儿不在咱这儿。迟早是要返城的。
丫头啊,你爹再不疼你,那也不愿意看着你最后被人家像甩抹布一样给用完就扔!”
杏儿咬着嘴唇依旧一副倔强不屈的样子,低头不吭声。
王伟长叹了一口气。
心里也明白这是别人家的孩子,自己管得深了也不是那么回事。
手一背,眼不见为净,走了。
杏儿最后还是忍不住委屈得哭了起来。
那低低的啜泣声十分的隐忍。
于灵泽把她搂在怀里,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无声的安慰。
情窦初开的年纪谁还没有个心里的白月光?
时间是治愈一切感情伤口的良药。
杏儿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人家男方根本明确表示不喜欢她。
于灵泽就算再偏心眼子,再护短,也不能说人家小黄知青是个渣男。
杏儿哭了一阵子,终于哭够了,从于灵泽怀里挣脱出来。
狠狠的抹了抹眼泪,看上去竟然有点决绝的味道。
“姐,俺决定了,跟你走。俺这就去找马叔。你把电话号码和要说的话写下来。”
于灵泽有点好奇。
“你识字?”
杏儿不好意思的摇头。
“它认得俺,俺不认得它。”
“那你让我写下来干嘛?”
“马叔是识字的。”
于灵泽“哦”了一声。
一个偏远渔村的猎户还能识文断字也是挺传奇的存在了。
杏儿把纸和笔递过来。
于灵泽才看到那支英雄钢笔不像是这村子里能有的东西。
这个年代一支英雄钢笔也算得上是贵重物品了。
于灵泽写了电话号码和打电话要说的内容。
钢笔还是挺顺滑的,用起来很顺手。
于灵泽的书法那是上辈子打小儿就开始练的童子功。
赶不上书法家,但在平常人的眼里那是出奇的漂亮了。
杏儿不识字,架不住天生审美好。
对着于灵泽一手清秀的簪花小楷就差馋得流哈喇子了。
“姐,你这字写得可真好看。”
于灵泽笑笑。
“等以后有机会我教你写。”
杏儿很是激动。
“真的?姐,你可不许骗俺,俺会当真的?”
“不骗你。去把钢笔给黄知青送回去吧。”
杏儿一脸的惊讶。
“姐,你咋知道这钢笔是俺借黄知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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