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三十七章 家族大比!!(1 / 2)

加入书签

【第三十七章家族大比!】

叶炎小院中,叶炎呼出一口气,目光猛然一睁:“紫极天瞳!”

瞬间,双目泛起紫芒,一切事物都被叶炎看的极为透彻。

叶炎长呼一口气:“紫极天瞳已经达到第二重了,真难。”

紫极天瞳上,凌天保留了紫极魔瞳的修炼条件,需用鸿蒙紫气进行修炼。

随后,叶炎运起体内的灵之气旋,元气上升至手部:“玄玉手。”

瞬间,叶炎双手化白,洁白如玉。

按照凌天的说法,前人已经摸索出了修炼武技,干嘛自己创。况且凌天发现唐三修习的武功,改变【改造】一下非常锲合灵武大陆上的元气。

凌天曾经说道:“这里不是小说,是现实中的灵武大陆。”

他可是穿越者,在灵武大陆上有着庞大的灵魂力,过目不忘对于凌天来说更是小意思,他已经有了自创武技的先例。

前世那些小说中的武技有的可以复制,干嘛要自己创?闲的蛋疼是嘛?

当然,小说毕竟只是小说,有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复制的,对于现实中的人来说有害无利。

“爆步。”叶炎元气运转,腿步爆发,在爆步之下瞬间越出几十米!!

这个爆步并不是凌天抄袭药老的斗技,算是借鉴自创的,只是名字懒得取而已。

二十分钟后,叶炎元气消耗大半直接停了下来。

“呼。”叶炎长呼一口气,随即盘膝而坐,嘴里念叨,道:“天地夺灵诀!灵武诀!!!”

《天地夺灵诀》就是叶轩交给叶炎的一部‘恒星级’功法。

按照叶轩的话说,这部功法虽只有‘恒星级’,但是修炼到大成,绝不逊色于‘星系级’、乃至‘星域级’功法!!

当然,这是按照九天划分的功法准则,在灵武大陆上也不知道是什么级别!!

灵武大陆功法分:

天地玄黄四级十二阶,天级之上还有王级、灵级等等一众其它级别。

………………

夜,星斑点点,一条银河白带横跨天空!

万物都在要么在睡眠之中要么在修炼之中。

而在星府帝国海武城中……

“喝。”一阵刀光剑影,叶炎再刺一剑:“飓风剑法第一式,一剑,随风!”

瞬间,一股强风携带着一抹剑气横扫一颗树木。

嗡!!

一阵脆响,大约过了10秒中,树木倒下,在树木被划裂的那处,伤口平整,化为烟灰。

“呼,凝元境第三重巅峰和灵元境第一重巅峰境界。”

叶炎笑了笑。

自己感到已经很快了,但还是不够,早上父亲叶玄说过,大长老之女也就是叶炎的堂姐叶灵月,已经从苍海宗归来了,大概明天就会回来,据准确消息,叶灵月应该达到了凝元境第五重!!!

高了叶炎整整两个小境界。不过叶灵月已经是十四岁了,如果是以前的家族大比她目前当然无法参加。但是叶玄告诉叶炎,这一次家族大比的年龄被限制在十四岁,也就是正好是叶灵月的年纪,叶灵月可以参加。

不过叶炎依旧不怕,论生死之间的战斗,虽然叶灵月是凝元境第五重,但是叶炎依旧不悚她。

晚上,叶炎简单的洗濑了一下就躺在床上,运起防御武技——武灵之甲。

一道淡淡的白色之光覆盖在叶炎表面。

武灵之甲,天阶上品防御武技,修至大成,防御力绝不逊色于王级防御武技,可挡住王级武器的攻击!!!

翌日……………

太阳照射在整个灵武大陆上,叶炎翻了个身一跃而起,以五秒钟的时间穿好衣服运起爆步,眨眼间消失在了小院。

而一旁想要喊叶炎起床的叶九只感到一阵凉风吹过。

……叶家演武场……

叶炎来到场中的时候,已经有至少上千人了。

一个高台上,上面有十三把椅子。叶炎知道其中九把是九大长老的,一把是家主的,另一把椅子是老家主叶天的。

可是……

还有两把会是谁的呢?

大约过了十分钟,一阵踏地之声响彻叶家。一队人马缓缓走了上来,一共有十六个人。其中十一个是叶家之人,叶炎的父亲和爷爷都在其中。

剩余五人中叶灵月赫然在其中,剩余四个是谁叶炎就不知道了。十三个人走上了高台,坐了下来。其中就有两个年纪比较大而叶炎并不认识的人。

剩余三个人都在下方,而叶灵月赫然就在其中。

“这,这,这是……”

“苍海宗!!”

听到有人说‘苍海宗’三个字,叶炎赶忙看了几个人身上穿的服饰。果然是苍海宗弟子服,而且都是核心弟子,有着化元境的修为。

那么叶炎猜测,上面的两个很可能就是到叶家的苍海宗长老了。

“凌天那两个人什么修为?”叶炎盯着高台上的两个人问戒指里的凌天。

凌天撇了一眼高台上的俩人不屑的说道:“两个小小的元丹境而已,虽然都有着元丹境第七重的修为。”

“元丹境,小小的元丹境。嗯,凌天,这很像你。”叶炎嘴角一抽。

“咳咳,各位,我来介绍一下。”叶玄从高台上站了起来,“我左手边的就是苍海宗的三长老,邓汉淼长老。”

说罢,左手边的一个高一米八的男子站了起来,身着苍海宗长老服饰,头戴白冠,手执折扇,一副儒雅书生的模样。不过叶炎可不敢小觑。

叶玄接着说道:“我右手边是苍海宗的四长老,布善长老。”

右手边的布善长老站了起来,看起来倒是有些粗壮。比之邓汉淼来说。就不是一副书生模样了。

“现在我宣布,叶家三年一度的家族大此,现在开始!!!”

(未完待续……)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