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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高岭之花の卑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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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上飘了两天两夜。

吃大餐,晒太阳,破新封,海钓,游泳……

是真的蛮爽,也蛮能让人彻底放松的,这就是为什么红空稍微有点钱的人,都愿意折腾这个——虽然事实上,曹玉昆最近几个月已经不再有什么过于紧张的感觉,至少是年初时候在魔都炒认购证的压抑与紧张,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上次为了哄郭超琼,也是租了船出海,但那次光顾着玩她了,其实反倒对于出海本身,没太大感觉,这次不行,再有消肿的药,人家方丽菁毕竟是第一回,怎么说也得让人家缓一天,所以反倒有时间享受出海的乐趣了。

很好。

头天出海,晚上破新封,第二天海钓、晒太阳,第三天早上起来就已经可以来两发,再磨叽一上午,在船上吃过午饭,就返航。

十六万港纸花出去了。

即便是这个年代红空足够发达,普通人的收入比之国内,也是高得离谱,可这样一笔出海两天的开支,已经大约够一个普通红空人不吃不喝攒两年的。

所以说,资本社会里你有资本,是真爽。

资本社会里别管有多发达,只要你是普通人……其实还是牛马而已。

把方丽菁送回家之后,施施然回到半山别墅,周爱敏倒是没问什么,但第二天晚上去到郭超琼大小姐那里,她看着曹玉昆赫然晒黑了一些,不由得就问:“老公仔啊,你真的去约会了?出海了?”

她知道曹玉昆的习性,知道他其实不耐烦红空的热,因此平常他其实是不太乐意出门的——更何况好像一下子黑了不少似的!

“嗯,出海了。泡妞这种事情……我还需要说谎?”

“噗……”

郭超琼不由得就被他给气笑了,“老公仔啊,你泡妞就泡妞,要不要非得这么正大光明的?你就不怕我真生气啊!”

要真生气早生气了!

即便是在两个人刚上床,正是最最恋奸情热那时候,曹玉昆明明人在红空,但也基本上只是保持每三天跟她偷情一次的频率,她哪可能察觉不出来!

“嗨,这有什么可生气的!”

曹玉昆大喇喇的,依然是他那一套理论,“男人嘛,好色嘛!几千上万年了,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你看有哪个男人是不好色的?好色不迷那是他摸不着!坐怀不乱那是他硬不起来!只要摸着,就没有不爱这个的!”

“再说了,你跟她们都不一样,她们……我就是尝个鲜,换个口味,还是你,老公仔最喜欢了!但你不是喊疼嘛……”

郭超琼拿他也是实在没办法。

关键是还偏偏就喜欢他这么开诚布公的不正经。

觉得他即便是这种男女之事,也是如此的拿得起放得下,一如他在商业、经营,乃至他的那一套对世界的观察理论一样,都是如此的通透。

反正就……让人对他说不出的着迷。

“你们男人,到底得到多大了,才会不好色?像你说的,硬不起来了?”

“你这话说的,硬不起来就不好色了?哪可能!硬不起来还想摸呢,摸不着的看看也好呢!要想男人不好色……照片挂墙上,相框上再搭上条白绸子,到那个时候,他就不好色了!”

“哈哈哈哈!”

也……行吧!

反正他虽然出去吃零嘴儿,但对自己是真的没亏待,甚至他要给多了,自己还会受不了,所以他可能在外头养着别的女孩儿也好,还是偶尔还是出去吃零嘴也好,倒也不是真的绝对不能接受——出身于红空最顶级的豪门人家,郭超琼自小到大,就算没见过,也听过不知道多少包明星、养情妇、纳小妾的事情了!

当然,敲打就还是需要敲打的!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过完美,也唯独就这个方面,让自己能开得了口,能稍微地反击,甚至拿捏他一下了,“那你也要差不多一点啊老公仔!跟你说哦,我是真的会不开心的!哪有女孩子会愿意看着自己的老公仔老是……你怎么了?”

曹玉昆忽然扭头看着她。

目光有些怪异。

下意识地就让郭超琼停下了话头,有点不大敢说了。

曹玉昆伸手把她搂过来,甚至还两手一抱,直接把她抱到自己的大腿上,想了想,说:“是这样!其实吧我觉得,咱们在一起也几个月了,可能……你对我已经有点过了新鲜感了?要不要这样,我们尝试分开一个月两个月的,不联系,就像那些谈恋爱的人分手了一样,静默期,然后我们就能明白,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还爱着对方,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就是……”

郭超琼最近真的是越来越咄咄逼人了。

讲真,曹玉昆能感觉到,她虽然应该是学着她妈咪,或者学着电视剧里、里的贤妻良母那样,在很努力地学习怎么照顾自己的男人,怎么收拢他的心了,比如说只要跟曹玉昆在一起,她就会努力地学着做饭啦,甚至还学着要手洗衣服啦,而且很愿意降下身段来讨好啦,在床上愿意顺着曹玉昆的意思喊爸爸啦,也能接受跪着舔啦,等等之类,很努力了。

但不得不说,大小姐就还是大小姐啦!

尽管在曹玉昆看来,她已经是红空富豪家庭中的年轻人里,相当务实、相当愿意脚踏实地的一个了,但她自小长大接受的教育、成长的环境,以及她自身的学识、能力、见识,依然使她身上几乎无时不刻的都有着高岭之花的骄傲。

她最近总是在尝试,试图给曹玉昆脖子里拴上点什么。

这种一次又一次的试探,让曹玉昆不太喜欢。

别的还好说,催着要公开关系啦之类的,在两人之间,已算老生常谈,曹玉昆不点头,她就算再怎么念叨,至少是真的不敢拧着来。

但是最近这两次,她开始尝试念叨,说在他们家的公司里每天负责看看文件,帮她爹地处理一些小事情,很没有意思,又老是动不动就喜欢问问九阳电器最近怎么样了?伊人康饮的情况怎么样了?诸如此类。

讲真,两个人之间,曹玉昆嘴馋、出去吃零嘴、养个小情人什么的,真的其实算小事啦!

这个才是大事!

她刚一开口,曹玉昆马上就知道,这女孩儿已经想要把手伸进自己的事业里去了——想当然耳,人家自小接受的教育、接受的家庭熏陶,以及人家的那份聪慧,显然是让她应该在很早就已经明白,对于一个成功的、优秀的男人来说,女人是随时可以换的,但事业型的伴侣,却是他想换都不好换的!

但她想简单啦!

像曹玉昆这种白手起家,经历过各种煎熬和压抑,才终于一飞冲天的人,才终于成功崛起了的富一代,又哪可能会轻易让一个自己掌控不住的女人,来染指自己安身立命的核心根基?

又更何况,对方还背靠一个强大的家族,随时能从家族那里借力?

想都别想!

一个成功者,一个大富豪,如果连这一点敏感都没有,那他说完蛋会很快!

像黄佳颖,曹玉昆真的盘下饮料厂之后,就想用她,原因无它,一来她有能力,二来曹玉昆缺人用,可即便如此,也是先把她塞进厂子里干助理,先观察观察,找个机会真的把她睡了、睡服了、睡瓷实了,他才敢真的把厂子交给她!

像宋玉华,曹玉昆早就判断出这个女孩子是能做事情的,但之前大家其实算不得愉快就不说了,后来关系渐渐和睦了,曹玉昆也从来就没想过要把她拉进自己的用人体系里来,原因无他,那不是我的人!

一直到后来首都的那次同游,他一下子意识到了宋玉华对自己的爱慕,意识到了原来自己能稳稳地把她攥在手心里,那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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