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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越狱大师,悍匪王彦青(二十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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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常理来说,郑晓燕是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入住的,一个女孩睡一个房间,大半夜的那些直播管理员直接开门冲进去,是彦不合规矩的。

而且当时郑晓燕住的是403房间,如果是挨着个屋子检查的话,王青很可能听到动静就直接跑掉,但王彦青却被直接堵在了屋里,所以说很有可能是酒店方面知道有人没登记就留宿在房间里了,这些治安管理员也是有备而来。

过来检查的治安管理员一共有五个人,他们闯进房间之后,王彦青和郑晓燕都醒了过来,治安员直接命令两人把身份证拿出来,接受临时检查。

王彦青和郑晓燕没办法,只能各自掏出一个身份证递了过去,那边检查人员接过去看了一下,王彦青的身份证上名字叫朱明强,1958年出生,老家是河南的,而郑晓燕的身份证是浙江的。

两个不同地方的人,现在同时出现在湖南的一个房间里,虽然现如今来看,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在那个年代有一个说法,那就是非法同居。

既然是非法同居,肯定是犯法的,这是1989年年底,最高法明确规定的,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就叫非法同居。

这个法规在1994年就被取消了,但当时是1990年,王彦青和郑晓燕这种情况,确实属于非法同居的范畴。

几个治安员看完身份证之后,马上就问两人:“你们两个什么关系,有结婚证吗?来湖南做什么的?”

王彦青赶紧回答:“我俩在一起处对象一年多了,还没办婚礼呢,来这边是旅游的,回去的结婚了。”

几个治安员有点不太相信,于是就提出要检查两个人的随身物品,这种做法在现如今来看,显然也是不符合规矩的。

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在没有明确掌握房间内有卖淫、赌博、吸毒等行为时,想要搜查旅客的随身物品,必须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下才可以进行,否则就属于是侵权行为。

不过按当时的情况来看,执法人员的做法并没有什么不妥,本来一个女人登记的房间,现在突然多了一个男的,而且还没有结婚证,有很明显卖淫嫖娼嫌疑

王彦青没办法,只能让治安员检查,不过他平时都是枪不离身,所以那支六四手枪并不在行李箱里。

打开王彦青的行李箱之后,除了几件换洗衣服之外,治安员还在里面发现了现金1230元,国库券475元,公债670元,另外还有美金10元以及一些外国的纪念币。

虽然说这随身带着这些东西并不违法,但出门旅游又是美金又是纪念币的,执法人员就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于是便提出要将两人带回去详细审查。

王彦青一听要把他们带回去,马上开始求情:“哎呀,这么晚了,折腾一趟干嘛啊,这些东西都给你们了,哥几个高抬贵手,回去喝点酒得了。”

那五个治安管理员一看王彦青这个反应,那说明你肯定有问题了,所以态度更加坚决,必须把两个人都带回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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