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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一神带四坑,悍匪孙德林(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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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绪跟二哥同岁,出生于1945年3月10号,两人年轻的时候,是同一天进工厂的同事,所以知根知底,关系相当不错。

1970年10月份,王文绪因为盗窃罪和流氓罪,被判刑9年。

1983年7月份,王文绪又因为间接参与卓长人叛国劫机案,被判刑五年,罪名是反革命罪。

从这件事也能看出来,王文绪属于典型的脑后长反骨,逆反心理极强。

再次出狱后,老婆也跑了,工作也丢了,两个女儿成家之后,也没人愿意养他,所以王文绪只能一个人混吃等死,一直没什么正事。

王文绪手里没钱,便跑来跟汪老二借钱,结果二哥突发奇想,汪老三刚刚要拉自己入伙,那干脆就把王文绪一起拉进来得了。

二哥人很实在,直接跟王文绪交底了:“我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我有团伙了,我准备干大事,搞大钱了,你干不干?”

王文绪特别激动:“要干啥大事啊?”

二哥风轻云淡的说道:“我家老三,家礼,他跟朋友一起,抢好几次了,保成,你抢不抢?”

没想到王文绪非常不屑:“抢劫啊?那算啥大事啊,没啥意思,我啥人你不知道吗?我要是干,就得干那种特别大,惊天动地的大事。”

二哥大怒:“王文绪,你跟我装什么装,你啥样我不知道吗?你可以跟别人装,但我告诉你,这是一个大好事,真能赚大钱,我都答应入伙了,你还怕啥啊,赶紧的,给个痛快话,到底能不能干?”

两个人互相太了解了,装啥都没用,王文绪一下就怂了:“那就试试呗,我有啥不敢的。”

王文绪同意了之后,二哥才告诉汪老三和林子哥,自己拉了一个兄弟进来。

这下把孙德林和汪家礼整不会了,脑瓜子嗡嗡的。

你不同意的话,二哥都跟人家交底了,所以没办法,只能同意王文绪入伙。

四人团伙成立之后,便定下来今后的抢劫策略,由孙德林担任总指挥,负责全盘策划。

汪老二主要负责打探消息,跟踪踩点,汪老三主要负责开车。

每次干活的时候,由老大孙德林带头冲锋,王文绪紧随其后,猛杀猛打,汪家兄弟负责垫后。

定好了策略之后,团队就得拉出去练一练了,孙德林和汪家礼,带着新加入的两个同伙,一起去了早就踩好点的一个老板家里。

1992年11月10号凌晨五点钟,四个人第一次一起出手,就在沈阳市和平区东滨河路的一个老板家里,抢走现金三万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抢劫数额,是团伙成员全部落网后,接受审判时,由受害人爆出来的。

王文绪在法庭上一下就炸了:“不可能,那个案子我就分了三千块钱和一条金项链,我们说好了大家平分的,当时他们说就抢了一万多。”

这件事真相已经不得而知,要么就是老大孙德林,把他们几个都骗了,要么就是三个人联手,把王文绪骗了。

后面的这种事情还有不少,可能因为王文绪相对来说是外人,所以几个人对王文绪都不怎么交心,这也是导致王文绪后期退出团伙的主要原因。

第一个案子老大带着做了,接下来的案子,就得轮到负责打探消息的汪二哥,亲自出马去踩点了。

二哥汪家仁很快打听到了一个信息:“我知道南塔鞋城有个老板,家里特别有钱,我都跟踪好几次了,他家里就夫妻俩,没有别人,肯定一抢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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