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后闺女眷(1 / 2)
曹宪只感觉自己被整个撕裂了,不免流下两行清泪,而袁尚依旧粗蛮的占有着,这使得曹宪苦不堪言,却又无处可逃,只能咬紧牙关默默承受这一切。
袁尚压根就没想让曹宪好过,下手狠重,彻底放飞了自己的野蛮一面。四公子会这几天袁尚心情糟糕,颗粒无收,更兼马云鹿和赵云的情愫让袁尚嫉妒。此时的袁尚把胯下的曹宪当做马云鹿,尽情的攻伐着!
不过袁尚也是借此机会打压一下曹宪,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博弈。曹氏集团的脸面要给,但不代表袁尚会畏惧这个背景,所以行房之时,他要让曹宪对自己产生畏惧心理,在第一次的夫妻交锋中完全压制对方,免得日后曹宪因为曹氏集团的背景而恃宠而骄。毕竟曹宪在外面有再大的背景实力,在夫妻行房中还是得乖乖的给袁尚当马骑。就是让她知道这个道理。
因此袁尚没有像对待黄月英那般的温柔,相反粗暴的把曹宪的第一次夺走。
行房之后,袁尚扯过床头侍女们提前准备的白绢,擦拭曹宪,得到血之印记,这个明天是要交给刘夫人看的。
汉朝时期对处子之身是极其看重的,尤其门阀世家的联姻,一直有这个风俗,婆婆要在洞房次日检查处子血,这才有床头的白绢一说。
“夫君威武雄壮,妾总算不辱使命,把完璧之身供上,还望夫君今后怜爱。”曹宪如同一只完全被驯化的白肉兔子伏在袁尚的胸口,语气极尽乖巧顺从。
袁尚一番操作后不佳的心情才好转许多,看着丰满的曹宪正在偷偷的扯被子想挡住自己的身体。初为人妇的曹宪依旧有着少女心理,哪里好意思一丝不挂的躺着。
袁尚却偏偏不让,一把扯掉被子,继而要曹宪以身做字给自己看。
曹宪都懵了,心想别的女子嫁人也都是这样的光景吗?莫非自己的母亲和姨娘们面对父亲曹操也要这般行羞耻之事?
无奈之下曹宪只得忍住羞耻之心,表达了“一”字,“人”字,“匕”字,“大”字。到“人”字时,曹宪的脸就红得像猴子屁股一般了。
自己只得紧咬牙关,把字给袁尚看,心想刚刚大战过地方,血肉模糊的,有啥可看的?
袁尚一番操作后心满意足。
曹宪这才一口气瘫软在床榻上,不一会和袁尚一同睡去。
袁尚睡到四更天,便醒来,曹宪也跟着醒来。
原来袁尚要去巡查城防。曹宪问起来十分不解。袁尚则暗忖道:还不是防备你的好爹爹曹操来偷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曹宪起床伺候袁尚更衣,待袁尚离去才复去休息,本想起来的,只因实在那里太痛了,走路都难受。
袁尚带领周仓,携五百军士,去四城巡查,尤其是南门。
在南门袁尚见到韩猛,韩猛见到袁尚后十分惊讶,要知道这可是袁尚的大婚之夜,他问道:“少主公,今天是您的大喜之日,您不在洞房花烛夜,怎么跑城头上了?”
袁尚知道韩猛是个粗人,讲的都是大实话,于是笑道:“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但更是父帅攻打幽州讨伐公孙瓒之时!从今日起冀州并州都进入戒备状态,我身为父亲之子,当替父分忧,为南部战区的将士们做表率。因此哪能沉迷留恋温柔乡?”
韩猛闻言不由得衷心感佩袁尚。
同时袁尚还专门带来了很多肉食,分发给城头的士卒们,感念他们在自己大婚时仍能坚守岗位,韩猛更是得到了金银的赏赐。
恩威并施一直是袁尚统御下属的原则。半夜检查工作,若有懈怠必是军法从事,若兢兢业业则有赏赐。
的确如《孙子兵法》所言,治军之道千言万语可以凝练成四个字,赏罚分明!
同时袁尚也是在为自己造声势,四城的士卒乃至百姓都会知道他大婚之夜巡查城防之事,这是一代明主才有的自律和胸怀,而且韩猛要定期给袁绍写军报,自己的行为他自然也是要一并汇报的。这样袁绍虽然远在幽州战场,也能知晓袁尚之闪光之处。
况且只有自己重视城防,韩猛才能不轻敌大意。毕竟战事一开,便是战争时期了。
袁尚巡查四城到早上才结束,就兵器,弓弩,滚木擂石,士卒状态都进行了摸排。不得不说冀州大军的军备实力出众,父亲袁绍这些年定下的军规和打下的老底还是很棒的。
袁尚回到自己府中时,天已经大亮了,而三位妻子都已经梳妆准备好,准备随时出发去见公婆行礼了。
这是汉朝的风俗,一直延续至今,就是夫妻婚礼第二天的早上要去给公婆行礼。
袁尚没做停留,带着三位妻子去拜见母亲刘氏,因为父亲袁绍压根不在冀州。
袁尚骑着栗黄乌孙,周仓带领五百亲兵护卫,三位妻子各自乘坐自己的马车。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在袁绍府,袁尚带着三个妻子去拜见刘夫人。
刘夫人和齐夫人早早的准备好了一大桌丰盛的早餐,就连外面五百士卒也准备好了吃食。刘夫人早早的得知袁尚夜晚去巡查城防之事,知道这些士卒都没有吃东西。
袁尚引着三位新妇去给刘夫人齐夫人行礼。行礼之后,袁尚从怀里掏出白绢,放在二位夫人面前,曹宪今天走路和下跪行礼都慢半拍,好像受了伤一般。而且昨夜袁尚和曹宪圆房这个事情袁府上下皆知。
刘夫人和齐夫人自然知道这块白卷上的血是曹宪的。
两位夫人都是过来,看过这鲜红的血迹后,刘夫人微微点头,十分满意;齐夫人则是意味深长的看了袁尚一眼,二人眼光交流时她透露出一点嫉妒的神情,但也只是一闪而过。
曹宪站在后面则是感觉脸在烧,这个向女性长辈验明自己是处子身的环节好尴尬啊,让人羞臊。
不想这时袁尚又掏出一块手帕来,手帕上有一块乌黑的血渍,显然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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