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承彦(2 / 2)
“唉。”
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叹息声,清晰地传入了陈默地耳朵,“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在这里干什么?”
一连串的问题从陈默嘴里爆出,此刻他确定了,这里百分之百还有一个幕后的黑手。
“你们兄妹感情如此之好,为何当初不双双以死明志?你作为哥哥,连自己妹妹都保护不好,你不自责吗。”
温柔的男声嗓音说着最伤人心的话,陈默感觉浑身麻木,因为此时的画面正定格在那一天,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的那一天。
“你到底是谁。”陈默彻底失去耐心,从地上挣扎起身后,尝试运转御剑诀,发现自己身体竟然就像回到了当初那样,和肉体凡胎差不多。
“我是一个苦命的人,不过大家都爱叫我承彦。”
陈默一声冷笑,“呵,猜到是你,不过我还以为你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呢,不敢出来和我见见?”
陈默这是在试探,也是想把他炸出来,不过承彦也不傻,没有正面回答陈默的话。
“你我,都是被踩在脚下的苦命人呐,苦命人呐!唉——”
一声悠长的叹息过后,陈默猛然睁开双眼,满头的汗珠把身上的衣服都打湿了。
“怎么样,陈默。刚刚发生什么了?”南柯着急地问陈默。
陈默摇了摇头,刚刚一阵悠扬地笛声之后,陈默就被拉入到了幻境里面,南柯则是循着笛声地源头,一刀斩去,才把陈默救了出来。
“好可怕的幻术,让人防不胜防。”陈默现在想起来心里面还有一丝后怕,刚刚如果没走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对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秦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秦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秦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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