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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5节 石见银山开发秘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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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它,丝绸产出太多了!

诚然,丝衣也分上下等,贩夫走卒穿的丝衣肯定不会好,可丝衣就是丝衣。

他们吃肉是常事,甚至于应天府、广州、成都和江陵府地区新出现了一种吃肉的“自助餐”餐食模式,亦即是你付钱后,就可以把肉类吃个饱!

这在东瀛简直不可想象,哪怕是上层贵族,普遍也是骨格清奇,弱质纤纤,少有三高疾病。

吃肉太少了!

所以哪怕是座银山,北条重光说明人看不起,诸北条认为他说得有理。

既然有理,则明人在此驻军、开发港口等,实质是为了保证银子生产,对东瀛并无威胁。

北条重光向大家指出他所虑者为一旦石见银山开发的事情传出来,必将招惹各方势力的觊觎,他们会无所不用其极,会想方设方破坏石见银山的生产,着重攻击石见银山,而北条家则有可能投鼠忌器,所以,引进明人武士保卫银山是很有必要的,谁敢动矿山,明人就打谁,必须要让明人与北条家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

“明人武士非常强大……”北条重光把他进京时遇劫,明人武士轻易击溃盗贼的事情说出来,认为他们战斗力强,装备精良,完全可以保卫石见银山。

他揶揄道:“明人公正,讲信用,有能力,我们外防敌人,内防家贼,我觉得,明人更为稳妥!”

北条重光幽幽地引用中华典故道:“有时,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

这无疑是在说北条重进有可能背后使出龌龊手段来破坏银山的生产,让北条重进不爽地道:“你敢怀疑北条家一门众的忠诚,你当自尽以谢一门众!”

说归说,北条重光当然不可能自尽,他的辩解让诸北条深思,北条政村表示道:“兹事体大,我要向家主(北条长时)报告。”

说是这么说,实际上北条政村还要向北条家真正的大佬,在最明寺出家但继续执掌天下大权的北条时赖报告。

半个月后,在京都游山玩水,抱着瀛女几乎忘记自己姓什么的明国使节高振文得到了北条家的回复:“完全同意贵我双方的石见银山的开发方案,不过要秘密签约,不公开条约,明人的活动也仅限于石见银山和大田港,只为确保银矿生产,不得参与东瀛国内事务。”

高振文大喜道:“甚好!”

公元1260年7月12日,大明与东瀛签订《石见银山开发秘约》,即时开始了石见银山的开发工作,当年产出价值八万贯的银子,次年升到二十万贯,这些银子中的大部分,通过贸易交换后,都流入了大明!

……

注1:一门众在古代日本指同一家庭或是同一家族(的人)。说白了就是一家人。凡属本家族的都是一门众,包括主家、分家以及入赘进来的女婿。

国人众:从镰仓时代开始,特别是当幕府权威减弱时,“国人众“开始特指那些以本地领主为中心,形成相对独立势力的武士团体。这些势力为了追求自治权和对抗高级领主、幕府、守护大名的力量。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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