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二百七十六章 去森林的尽头(2 / 2)

加入书签

四人美美吃了顿树莓,再次出发。

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也没有见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没有特别的植物,没有怪物,没有人,什么都没有。

难怪探险小队的人说来这里根本不是冒险,是户外徒步,游山玩水。

在夜幕降临前,他们找了块空地,把帐篷扎好。

陈森找来了一些枯树枝,燃起了一堆篝火。

白榆猎到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她跟诗逸拿到了溪水边,去掉内脏,兔子扒皮,野鸡用黄泥裹住,看起来跟叫花鸡一样。

诗逸两手拎住野兔的后退,让白榆能够顺利把皮剥下来。

她不忍心看,闭上了眼睛:

“呜呜呜,兔兔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

白榆:小样儿,一会儿别流口水,我就封你为“爱兔兔大使”。

她们把处理好的叫花野鸡和野兔拿了回去。

欧仲文搭好了烤架,将兔子架上去烤。

陈森把一根削尖的木棍伸到火堆中间,拨开燃烧的树枝,留出了一点空地。

然后,他用手中的木棍挖出一个坑,将叫花野鸡放进去,盖上了一层土,又将刚才拨到了一边去的燃烧的树枝拨到埋着叫花野鸡的地方。

四人吃了点自带的压缩饼干,闲聊了一会儿,就闻到了兔兔的香味儿。

诗逸不争气地咽了口水,“咕咚”。

声音比较大,她自己都有些尴尬了。

白榆抿嘴笑:

“兔兔可爱,加了椒盐的兔兔更可爱,对不对?”

诗逸:嘿嘿,中午就吃了点压缩饼干和浆果,馋肉了。

陈森拿出小刀,将兔肉一块块割下来,递给了每个人,然后拿出椒盐瓶,给他们每人都撒上了一点。

诗逸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烫得直吸气。

白榆:哎呦,慢点儿。这么大一只兔子呢。

诗逸大嚼着兔肉:

“天呐,太好吃了!”

“比咱们昨晚烤的还好吃。”

“好奇怪哦,昨晚兔子也是榆姐你收拾干净的,烤的人依然是森哥,为什么今天就分外美味呢?”

欧仲文:因为你今天比昨天饿。

白榆:这个回答真扫兴!但是好像是事实。

诗逸却不想接受这样的事实:

“肯定是因为森林深处的兔子的肉比森林边缘的兔子的肉好吃。”

“而且,兔子肉不是用泉水洗的吗?这里的泉水肯定更清澈啊,毕竟远离人群。”

“人类就是有本事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污染了。”

白榆:嗯,也有道理。

欧仲文:榆姐你这墙头草!

白榆:事实就是都有道理啊。

四个人很快就将兔子肉给吃光了,然后把骨头丢进火里。

陈森拨开火堆,挖出了埋在里面的野鸡。

“把这泥壳掰开,就能把野鸡毛也带走,咱们就得到了干净的,可以直接吃的野鸡了,对吧?”

欧仲文伸手去摸,被烫得一下子缩回了手。

陈森将那圆圆的一大块黄泥拿了起来,掰开,黄泥壳连带着野鸡毛被扯了下来。

他将黄泥壳给扔掉,手中剩了只卖相不错的野鸡。

欧仲文赞叹:

“森哥真是无情铁手啊!”

“同样是人,怎么你就一点都不烫呢?”

诗逸:同样是人,怎么你跟森哥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欧仲文:诗逸,如果有时光机,你知道我最想回到什么时候去吗?

诗逸: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