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福宝,我来帮你吃(1 / 2)
“什么是科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福宝站到了他们身后问道。
听到有人发问,班平清了清嗓子,立即解释道:“玉米长的好不好,主要看授粉期。
玉米花粉在顶端的天穗上,成熟后掉落在玉米穗上,通过玉米须来授粉。
你看这四周的玉米,都长的如此矮小,玉米粒也是瘪的,但这片田里的玉米,高大饱满,似乎完全没有受其它花粉的影响。”
班平在学校时读书时,有一位叫做孟德er的同学,他们曾经对这方面进行过深刻的讨论。
福宝现在是满脑子问号,她只想知道这个科学是什么东西,能不能吃,没想到班平张口就给她解释了一大堆。
等班平絮絮叨叨的说完,这才想起看一看刚才问这话的是谁。
他一低头就看到了正在努力踮起脚尖够玉米棒子的福宝。
“哦,福宝小姑娘,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班平激动地说道。
这次他之所以来大河村,就是为了找福宝的,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你找我做什么?”
福宝拽着玉米的叶子,把玉米拽弯了腰,然后动作熟练的把玉米棒子从掰了下来。
现在的玉米还没有完全成熟,玉米粒也没有了变硬,扒了皮是可以直接吃的。
味道甜滋滋的,很好吃。
福宝一边啃着玉米,一边好奇的看向班平。
“咔吃咔吃,”这是福宝吃玉米的声音。
班平:“福宝小姑娘,我这次来是想要问问你……”
“咔吃咔吃,嗯?问我什么?”
福宝瞪着圆圆的眼睛,腮帮子鼓的像只塞满了食物的小仓鼠。
玉米的汁水很丰富,甚至都能飞溅到对面的班平班方脸上。
班平咽了咽口水,“我是来问问你……”
“咔吃咔吃。”
“问你愿不愿意当我的……”
这时福宝已经将一根玉米啃完了,她再次踮起脚,准备够第二根玉米。
“福宝小姑娘,我来帮你吃,啊,不对,我来帮你摘。”
随后,就看见班平和福宝,一人一根玉米蹲在地头,丝毫没有形象的啃着。
见班方还傻愣愣的站在那里,班平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还愣着干什么,吃啊,平时多机灵的一个人,怎么现在都傻了”
“福宝小姑娘,我也可以吃吗?”班方有些扭扭捏捏的问道。
“可以啊,不过等会儿你们都得帮我摘玉米哦。”
“没问题!”
“包在我们身上!”
班平和班方保证道。
最后班平和班方这两个吃货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福宝家的玉米为什么能够长得这么大,为什么能够这么好吃上了。
把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忘了个一干二净。
等把福宝和一袋子玉米送回家,班平和班方在返回的路上时,这才一拍脑门,终于想起了自己这次来的目的。
“坏了坏了,吃的太开心,倒把这次来所为何事忘记说了。”
班平有些懊恼的说道,不过随即他看了看自己手里拎着的那几个玉米,又重新开心起来。
反正自己这次有玉米吃,至于收小福宝当徒弟这件事,不急不急。
向英那天在路上看到的胳膊上有刺青的男子,正是属于放利子钱的那一伙人的。
他之所以派人调查那个男人,是因为他想起捞出来的那两具尸体的胳膊上也有同样的刺青,这二者说不定会有什么关系。
男人的身份倒也不难查,就是县城里的混混。
这群人老大叫做常奇,常奇是县城里的地头蛇,平时就放放利子钱收收保护费什么的。
向英手里的护官符,上面就记录着常奇的名字。
他派人去调查常奇都是在私底下进行的,在未完全确定之前,他并不想打草惊蛇。
经过调查,向英得知这群地头蛇里面原本还应该有一个青头巾男人和一个叫做瘦猴的男人。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人最近并没有在县城中露面。
而且据线人所说,失踪这两人的体型特征大致都与那两具尸体相符。
尤其是胳膊上的刺青,是只有常奇那伙人才会有的。
确定了这点之后,向英立马派人将常奇请来问话。
向英并没有动武,而是客客气气的派人去请人来。
而常奇也没有不给他这个县令大人面子,准时赴约。
来到县衙,见到两具尸体后,常奇也是大吃了一惊。
别人认不出来,但他作为两人的头头,平日里又朝夕相处的,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这两人正是失踪已久的青头巾和瘦猴。
“大人,这、这是发生了何事,前不久我还见过这我这两位兄弟,他们都还是好好的,怎么如今相见就已经天人两隔了。”
常奇不解的问道。
见他脸上震惊的样子做不得假,向英更加疑惑了。
原本他还以为是这伙人内部分赃不均,所以才下手把青头巾和瘦猴给杀了。
但如今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的啊。
“还请大人为我两位兄弟做主啊。”
常奇也知道这两人死了自己的嫌疑最大,立马跪下喊起冤来:
“小人可以对天发誓,绝对是无辜的,若是我与我这两位兄弟的私有半分关系,愿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向英没有证据,只能让他回去。
而等回去后,常奇第一时间就把手下召集了起来,仔细询问青头巾和售后失踪的前一天说了什么。
有人说他们要去大河村干一票大的。
有人立马接上话茬说这件事是一个女人让他们去做的。
常奇立马听出了不对,“女人,什么女人?”
那个手下挠了脑袋半天才想起来。
“就是之前那个尖脸细腰的小妞儿,老大,你忘了,你之前还和她睡过好几次呢。”
“是不是那个叫做李水水的?”
“对对对,就是他,我听瘦猴说她现在从良了,嫁去了大河村。
就是她和说大河村有一票大的,要是干了那票下半辈子吃喝都不用愁了。”
常奇对李水水还有几分印象,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李水水确实是个勾人妞,吃一次能想三天的那种。
他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为了能够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看来他得亲自去一趟大河村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