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自我与本我,魔鬼的行动目的!(做(1 / 2)
双目化作黄金之色,从血肉中有一股沛然大力涌出,从未体验过的力量感传递至脑部。
路明非一时间,产生了一种“自己能做到任何事”的错觉。
这就是龙族血统的解放,血肉之躯的本质性提高带来的——名为『进化』的快感。
每一个细胞、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在龙族血统的作用下,肉体的性能得到了直接的提升,就像是将电脑主机里面的cpu、显卡、内存还有电源都全部更换成了更高级的产品。
原本老旧的主机性能立刻飞升, 带来了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的绝佳体验。
“好……好厉害……这就是稚女他的感觉吗……”
路明非满脸不可思议地反复握着手掌,感受着自己此刻的力量,心中自然地回想起了曾在他面前展示过“皇”的力量的源稚女。
这种感觉,与驱使神名文字时的感受截然不同。
神名的力量是超然的,让路明非知道自己能轻易做到像是举起汽车这样,以前做不到的事情。
但即使如此, 即使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变多了, 他肉体的性能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只要解除了神名状态,他就会又回到以前那个跑几百米都会气喘的瘦弱少年的状态,神名文字带来的防御力以及速度力量都会消失不见。
更不用说,使用神名文字的力量,他还需要付出代价。
“够了!!!”
但他忽然听见了锁链另一端传来的愤怒喊声,路鸣泽软软地跪倒在地上,一只手用力地按着胸膛,大口地喘息了起来。
他昂着头,赤金色的双瞳死死地盯着熙晓,喉咙里发出狮子般的怒吼, “你做了什么?!”
“把他本来拥有的力量,还给他而已……”熙晓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永远都是那么风轻云淡, “你我都是明非的一部分,你不会不懂我的意思吧。”
听罢,路鸣泽随即陷入沉默。
他当然清楚熙晓的意思,就和现在出现在路明非面前的熙晓本质只是神名之力的具现化一样,这个他其实也是属于「路明非」的一部分。
要用一个比较贴近现在的状况的理论来说明的话,就不得不提到西格蒙特·弗洛伊德的人格模型。
弗洛伊德这个理论, 将人格分为了三部分:
——本我、自我、超我。
本我由生命体无意识的本能、内心的冲动与欲望构成的, 是人格的生物面,是更贴近“兽性”的那一部分。
自我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面,为了使个体能够更好地适应现实,自我会对本我加以约束和压抑;
超我则是人格的社会面,是“道德化的自我”,由“道理”、“伦理”和“自我理想”这一类的东西组成,遵循“理想原则”从而指引自我、限制本我。
按照这种分类方法,路明非可以看作是『超我』,而路鸣泽则是『本我』的那一部分。
因为『超我』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良心,和自我理想部分,这无疑是与路明非表现在社会中的性格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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