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设立通天郡,了解世界!(1 / 2)
城主府上空的战斗结束。
被剑斩裂的虚空,风暴肆虐看不清情况!
半晌。
一颗人头连接半边躯体,与半截下身,从天穹坠下。
赫然是景元!
“天呐,城主大人被杀死了!“
通天城的军队停下战斗,看向从风暴中坠下的残尸,彻底惊呆了!
城中的城民们也看得目瞪口呆。
炼神下境,手段通天的神仙人物,道行高深,衍活数千年的超级强者,如今竟落得身死道消的下场,这简直难以置信。
多少人穷其一生,难以窥探到炼神的一角。
多少修士以突破炼神境为目标。
前赴后继的追寻。
可如今这样的强者,也被诛杀于眼前,这给人的冲击无比巨大。
风暴逐渐退散。
一道穿黑龙袍的魁岸身影,屹立于半空。
头顶独一无二、象征大秦帝国尊威的平天冠。
珠帘下,眸子威严霸绝!
通天城的城民被目光一扫,竟有种要跪下臣服的念头!
“今后,通天城为大秦帝国疆域!”
“凡城中之民,以大秦为尊,尊大秦律法。“
“违者斩!”
“逆者斩!”
“抵抗者斩!”
嬴子钦冷冷的一道话音。
随着元气扩散,如闷雷砸响通天城。
三个‘斩’字,如重锤狠狠敲击城民内心。
“大秦帝国!”
高楼上,家族、商号的主人们,呢喃着,回想所见的皇朝,却没听说过,不仅好奇了起来。
“先看看情况再说。”
“把大秦帝国的来历调查清楚,再行考虑。”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
嬴子钦跨步而下。
一股浩瀚而强大的威压,压在余下的通天军团身上,压得他们浑身颤抖,眸光闪动惊恐。
能击杀炼神下境的城主!
就能轻松将他们碾杀。
这一点,谁都明白。
他们放下手中的武器,跪在地上。
“我们归顺大秦帝国!”
……
嬴子钦冷眉一扫。
没说半句。
“处理好城中的事。”
嬴子钦对韩信、章邯道:“该杀的杀,将城主府以外,三十里地一切人口驱离。”
“末将领旨!”
章邯、韩信拱手。
嬴子钦对盖聂、卫庄道:“你们前往协助!”
然后,走入城主府中。
田言、雪女、晓梦、月神、安阳公主跟随。
进入城主府内。
嬴子钦面色苍白,嘴中冒一股血,又被硬生生咽下。
“陛下!“
田言察觉不对劲,神色紧张,却没声张。
其他几人也没声张!
都明白如今嬴子钦的一言一行,都事关八十万人的生死!
“不必紧张,寡人无碍,只是元气消耗极大!”
‘逆神劫’的第三劫,虽然强行提升到能杀死炼神下境的地步,但威能多强承受的风险就多高,逆转的是精气神,这是人之根本,一战下来,嬴子钦也脱力了。
玄女收拾一下狼狈,悬于城主府上空,沐浴月白的神光,显得圣洁仙气!
她面色复杂的盯着嬴子钦。
难想象,一尊炼神下境的超级强者,就这么被壮体极境给屠了。
换做是其他人,根本做不到。
甚至会被炼神下境碾杀。
这一次出手,刷新她对嬴子钦的认知。
能杀掉景元。
自然能杀掉她。
“叮!恭喜主人,击杀炼神下境,壮体极境,成功拿下通天城,获得功绩点x80000”
“恭喜主人,获得人口五百万,获得功绩点x5000”
“恭喜主人,异域大世界第一战打的漂亮,打出帝国威风,站稳脚跟,获得功绩点x130000”
……
系统提示音响起。
所得的功绩点奖励,堪比打下一个国家。
特别是最后的奖励,更是意外惊喜、
一座城便获得如此多功绩点,这个大世界的城池、皇朝、圣地多如牛毛,都是功绩点,等待他赚取,嬴子钦也雄心勃勃,野望随着功绩点的延伸而逐渐放大。
虽脱力了,但他内心松一口气。
通天城被拿下。
暂时有了屯兵住地,八十万军团有了着落。
城主府被毁了一大半。
但一半的建筑留存了下来。
嬴子钦对田言道:“去接她们来!”
田言点头。
众姬妾的事,她身为皇后,是要负责的。
随即,嬴子钦对安阳公主道:“你通知狼女,让他遣人修复城主府,改为行宫。”
“臣妾领旨。”
安阳公主欠身。
“你们为寡人护法。“
嬴子钦对雪女、晓梦和月神道。
随即进入一座寝殿。
“系统,兑换10枚融血丹!”
嬴子钦消耗7800功绩点兑换。
这是疗伤的绝佳灵丹。
能增强气血,修补精气神的损耗。
连服10枚,花了半月。
嬴子钦方才恢复状态。
不过,这次大战,他有了意外惊喜。
他摸索到提升炼神境的办法。
只要辅以魂转丹,提升到炼神境指日可待。
只是他暂时没闭关。
通天城的事要布置好。
八十万军团也要安排好。
出关后。
通天城工匠、花匠、铁匠等万人已修复损坏的城主府。
安阳公主按咸阳宫、华阙宫的布置方式,要求他们加以改造,将宫墙增厚三尺,增高十丈。
半月。
城主府被改造行宫。
效率极高。
陈设比华阙宫还要奢华上几十倍!
而且,改有内宫、政殿!
内宫隔两道墙。
住宫妃。
政殿则是嬴子钦宣召议事的场所。
少司命、端木蓉、若月、奥安娜、雅卡等一众宫妃,被接到行宫。
她们内心的不安,也总算落地。
嬴子钦出关后。
便到政殿。
召见各军团统领。
章邯、韩信、狼女、刑柯等。
及随后入城的蒙恬、英布、季布、钟离眛、李飞、赵佗、任嚣等。
及蒙毅、冯劫、史禄等。
盖聂、卫庄也站在政殿上。
事实上,农家六长老、墨家的高渐离,及流沙其他人,诸江湖人士,都静守在政殿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