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我要做你女朋友(1 / 2)
这小妮子开窍了?
牧文皓兴奋地翻身而起,将被铺向墙角一卷,快速地关了厅堂门,率先向房间走了进去。
一进到房间,他干脆直接把上衣与中裤脱掉,只穿着一条三角叉,反正要脱的,免得一会碍手碍脚,影响前戏。
凌柳飞走进房间,看见这厮光身光脚,惊得“啊”的一声掩住了双目,大声怒喝着:“大混蛋,你要干什么?快穿好衣服!”
牧文皓一脸疑惑,摸了摸鼻子说道:“你不是叫我陪你睡吗?睡不就是……做吗?”
“做你的头,满脑子垃圾,快穿好衣服,你睡床尾,我睡床头。”
凌柳飞羞红了脸,没想到这厮脑子想歪了,还把“做”字都搬了出来,真恨不得上前一脚把他变成太监。
幸好,在知道是一场自作多情的误会后,牧文皓马上七手八脚地穿好了衣服,闷着头横睡在床尾。不过,一米五的小床要差不多一米八个头的大汉横着睡,倒真的有点委屈了他,曲着脚绻着身才勉强够位置。
凌柳飞看到这混蛋变乖了,才慢慢爬上床头,和衣躺下,虽然两人各睡各的,但她心里还是有点异样的感觉,十九年来,别说与男人同睡一床,就是这双玉手也未曾有男人牵过,可是今天……
她不敢再想了,一想这混蛋就占据了大脑,令得她脸红心跳,浑身如火烫。偷眼看看那混蛋,已经闭目酣睡,她把枕头隔在两人中间,提防他“飞象过河”,然后才闭上眼睛,安然入睡。
凌柳飞一觉醒来,天已大亮,看看床尾,牧文皓已不在,中间的枕头位置没有变动过,看来这家伙虽然是个大混蛋,但至少还算是个君子,坐怀不乱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
更让她心里温暖的是,自己身上还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单,显然是那家伙怕她着凉特意盖上的,小节见大爱,没想到他还是蛮细心与体贴的人。
外面有点吵杂,凌柳飞推开门,吓了一跳,无数目光向她身上she来,这个大院今天异常热闹,竟围着一大批村民,有戴着草笠的,有扛着锄头的,还有拉着水牛的,他们都在围观着牧文皓那辆新宝马,当她出现后,所有目光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这情况让她十分尴尬,敢情所有人都当她是牧家媳妇了。——笑话,都同房过夜了,不当你是牧家媳妇不就变成不良妇女了?
人群中传来了窃窃私语:
“文皓终于捱出头啦,豪车美女都有了,真让人羡慕呀!”
“是呀,程雪兰嫂子辛苦了大半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
“文皓这孩子,从小我的看好他,这不,山鸡变凤凰了……”
……
对于这些话语,牧文皓嗤之一笑,村里人看似纯朴,实质上多为势利眼,在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村人对他们都是风言风语,极少有人踏步他的家门,现在看到情况发生变化了,马上又变成苍蝇一样围了过来,和城市里婊.子看到富翁黏过去,看到民工大步走一样的德xg。
程雪兰是他母亲的名字,这个凄苦了大半辈子的女人看到今天的情况,乐得合不拢嘴,哪个母亲不希望看到自己儿子有出头,哪个女人不希望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即使是她这样坚强的女人也摆不脱这一份虚荣感。
一直以来,因为丈夫出走,因为穷,在村中何时能抬高过头?今天终于可以享受一次昂首挺胸的感觉了,真要斟酌起来,其实也算不上虚荣,而是实现愿望的快乐!
牧文皓也为老妈脸上绽放的笑容兴奋不已,这种笑容已经多少年没有绽放过了?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过她这么灿烂的笑容。
他踏上轻快的脚步,来到程雪兰面前,拉着她长满老茧的手说道:“娘,跟我到城里去住,好吗?”其实这句话已经问过好几次了,可是老妈一直都推辞,现在趁她心情好,提出来兴许有点希望。
程雪兰伸手点了点牧文皓的额头,笑呵呵地说:“皓儿呀,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城里的生活不适合娘,娘种了几十年地,一放下锄头手就痒。何况进了城后,我找个人说话儿都没有,你让我天天对着天花板吗?我还是喜欢农村的生活,至少还有几个邻居聊得来,有空串串门儿,吹吹牛儿,过得自在多了。”
牧文皓想想,老妈说得在理,习惯了一个环境要改变真的很难,强迫她改变旧环境接受新环境,也许对她来说不是享受而是折磨,当下他也不强求,于是转向了另一件事:“我在你的卡里转入了一百万,娘你找人盖一栋新房子,我没有空回来帮忙,你找叔父他们帮忙张罗一下,发他们工资,你自己不要动手,只负责给钱就行了。”
程雪兰吃了一惊,一百万可是个大数目,不过既然儿子说过钱来得干净,她也就不多问,只是点头说道:“好吧,也该盖个新房子了,免得节你和姐都在家时没地方住。”
说起来盖个新房子算是她多年的愿望,虽然牧文皓中奖那年曾要求用钱盖个新房子,但她没有答应,她觉得人生的第一桶金不能用在花费上,该用在投资上,只有用金生金,滚着雪球,这才是穷人翻身之道。
和老妈谈完话后,牧文皓微笑着走向大院中越围越多的村民中间,宣布了一个让所有村民喜出望外的消息:今天牧家大摆筵席,宴请全村!
作出这个决定,并不是牧文皓有意显摆暴发户的豪气,而是牧家被村人轻视了数十年,是时候抬起头了。既然老妈决定留在农村生活,那么必须让世俗的眼光正视她,让她活得更加的滋润。
不为什么,只为老妈的一个笑容,这场宴席,也值!
这场宴席一共摆了二十八围,餐桌绕遍了牧家屋前屋后,到处欢声笑语,直到下午三点多才结束,村人饭饱酒足,吃人嘴软,把牧文皓与凌柳飞夸上了天,可怜他们两人,面对夸奖只能陪着笑脸,最后脸孔都笑得僵硬了。
“牧夫人”,“牧嫂子”,甚至“文皓老婆”的话听得多了,连凌柳飞几乎都忘记了她冒牌女友的身份,经常很自然地与牧文皓手挽手和村民们交谈言欢,活脱脱一对亲密无间的恩爱夫妻。
村民散去,牧文皓也整理了一下行装,准备回城了,程雪兰紧紧抓住凌柳飞的手,一副舍不得的样子,让凌柳飞好生感动,她感受得到一个农妇的热情与真诚,也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期待与怜爱。
代表着衣锦还乡的宝马在贫困的山村中徐徐开出,牧文皓的心中一阵舒畅,从今以后牧家不再受人轻视,老妈昂首挺胸地过ri子,也算是了结一件小心愿。只可惜那个抛妻弃子的老混蛋未能找到,否则也就解开母亲心中最大的两个苦结了。
汽车经过了一阵颠覆后,进入了高速公路,风与车正在竞赛着,凌柳飞却传来了一句令风与车都能停顿的说话:“文皓,我要做你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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