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1 / 2)
陆蔓烦躁不已地回到工作间,才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水,脑海中回荡中刚才在洗手间听到的谣言,不由心生去意
啪的一声,她将杯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发出好大一个声响
“发什么脾气呢?”一个女声自门口响起,隐隐带着不悦
陆蔓看了过去,连忙站好,恭敬地叫:“周经理”
“嗯!金葵房有贵宾订了,十一点半入席,你去准备一下”周美茹淡淡地吩咐
“是”陆蔓乖巧地应下,快步走了出去
周美茹看着她的背影,秀眉皱了起来,第一次对陆蔓露出了探究之色
那晚的宴会还没结束,何总竟然突然亲自打来电话说要让陆蔓放假,她吓了一跳,以为陆蔓做错了什么,要被老总亲自辞退,连忙追问,却得知她崴了脚被人带走了
不就是一个小员工吗?怎么会劳动得了大老板亲自下令要她休假?难道陆蔓真的和老板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吗?
周美茹忽地摇了摇头,不,不会的,陆蔓这人她还是了解的,一个带着孩子的人,尽管辛苦,却自有一副傲骨,眉眼间可见坚韧,怎么会是哪种人?
而且,上面那些人,想找个年轻漂亮身材又好的的玩玩,哪里没有,何苦去找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人?
自己真是想多了,周美茹自嘲地哼笑,看来有些人的嘴巴,真的要好好管管,没有半点素质,怎么配在五星级酒店工作?
想到这里,周美茹捏紧了手中的水杯,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陆蔓在金葵房内忙碌了一阵,看了一眼手机显示的时间,这才站好,才刚站得笔直,房门就被人推开,如往常一样,她微躬着身脆声开口:“欢迎光临”
陆蔓微笑着抬起头来,然而,当看到那个被人簇拥着进来的男人时,脸上的笑容一僵,瞳孔猛缩
靳成俊同样有些惊诧,想不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见到她
她比五年前变了许多,身形瘦削,就是脸蛋也变成削尖的瓜子脸,一双眼睛大大的,此时满目惊惶许是岁月的洗礼沉淀,她身上的气质变得娴熟沉静,尽管脸上画着淡妆,可在见到他之后,那张脸就完全变了脸色
靳成俊挑高了眉,他有这么可怕吗?
陆蔓确实惊诧不已,怎么会,怎么会在这里遇上他?
自从那天在新业听到恩恩和他遇上之后,她其实惶恐了几天,生怕靳成俊会顺藤摸瓜的找上门来,直到今天来上班,他都没出现,她才真的放下心来,心想自己果然草木皆兵,杞人忧天了
可现在,这又算什么?
缘分吗?天知道,她对他避之不及,才不稀罕这什么破缘分
双眸直直地撞上靳成俊的眸子,陆蔓下意识地想要逃,然而,她的一双脚却像是被钉子生生钉住了一样,根本动弹不得
她的手攥了起来,牙齿紧咬着下唇,过往的点点滴滴从眼前闪过,如放电影似的,最后定格在父亲那张没有血色紧闭双眼的脸上,她的心似是被狠狠用针扎了一样,赤赤的抽痛起来
“陆蔓,还不给客人倒茶”周美茹是跟着老总陪着靳成俊进来的,见到陆蔓发呆,又察觉到上司不悦,脸色不由有些发沉
陆蔓脸色微红,看了一眼靳成俊,他对她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不由唰地转过身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不怕,不要怕,他们已经离婚了,现在不过是陌路人,他不是老虎,不会将你吃了的
陆蔓不住地对自己做着心理安慰活动,可她的手,却还是出卖了她此时的心情
抖动着唇倒出一杯茶水,陆蔓用托盘托着将茶杯放到靳成俊面前的茶几上道:“先生,请用茶”
当她稳稳地将茶杯放下后,眼角的余光看到他自然交叠的双脚,穿着的那一双黑色皮鞋擦得澄亮,不由有些懊恼
要是自己‘不小心\将茶水倒在他脚上,那么,是不是就会被茹姐换出来了?
她兀自懊恼着,却不知靳成俊探究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转悠
其实当初她签字后,那张纸他还没来得及递给律师,她就已经走了,并且,十分有骨气的净身出户
除了自己的几件衣物,她没有带走任何衣物,那只价值百万的结婚戒指,也被她脱下放在梳妆台上
他知道她没钱,陆中平那摊子事,她赔上了不少钱,可惜还是救不了那短命的父亲,这是不是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那么,这几年她是怎么过来的?
看她这副身姿,那双不复白嫩的手,那眉眼间隐隐带着的沧桑,应该过得不怎么样
靳成俊有些嗤笑,骨气,能值多少钱一斤?
她就这么迫不及待,等不及和他谈判赡养费什么的,就逃也似的离开吗?
想到这一点,靳成俊的心隐隐的不舒服起来
“怎么?当初那么迫不及待的离开,就为着要过这样的生活?”当闲杂人等退出去后,靳成俊忍不住的出言讥讽
陆蔓走回茶水间的脚步一顿,一道气冲了上来,抿了抿唇,并不理会他
见她对自己视若无睹,充耳不闻,靳成俊的脸冷了下来,声音冷冷的:“客人在和你说话,你这是该面对客人的态度吗?”
陆蔓眼观鼻鼻观心地垂立在一旁,看着地板,像是地面有金子似的专注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一直在心里默念着金刚经,一心决定漠视那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陆蔓,我在和你说话”靳成俊冷哼一声,看她依旧垂首装死,不由将双手往臂弯一抱,悠然地靠在沙发上眯着眸子道:“看来五年不见,你的本事涨了,真是令人另眼相看不知道地底下的陆中平会不会感到欣慰?”
他就不信,说到那个名字,她还能无动于衷
果不其然,当靳成俊一脸讥诮地说出父亲的名字时,陆蔓唰地抬起头,双眸滋的一声燃烧起怒火来,怒目瞪着他,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