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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个魔书馆管理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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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魔书馆住民叶兹都跑了,这里真的只剩玺克一个人了。他对着电视吃便当,看电视上的年轻人乐团唱歌:我们是神话时代的孩子,大人用无数神话教导我们——然而到头来我们没有人得到神的垂怜,终于发现——他们告诉我们神话只为了证明两件事:他们都是天使,而我们都该下地狱。

玺克咬着筷子,听这首歌唱完。

晚上,玺克照瑟连和奈莫没来以前的生活习惯,在八点左右开始打扫魔书馆,捡垃圾,顺便巡视馆内有没有损伤。打扫完后,把受损的书修一修,有些想休息一阵子不给人看的书,就移到不开放的书库里。

花个二十分钟洗澡,有时候还会泡澡,不过今天没有。

大概十一点回自己房间看书。玺克发现他带回房的书都看完了,就把书抱到房门口,往空中一丢,书纷纷张开书皮,四散飞回各自的书架上去。

然后玺克拿着附长柄的网子,走到走廊上。在馆里没有半个客人的时候,魔书会通通从书架上跑下来,在馆内四窜。虽然魔书多半不能表现出人类的表情,但是玺克看到他们或者成群结队,或者在角落享受孤独的样子,总有种平静而喜悦的感觉。

玺克觉得,这些书喜欢这里。

他也喜欢这里。他喜欢窝在书堆里,一本一本的,拓展他脑袋里的世界。lt;.收藏在这个地方。

他迟早要离开这里。

玺克闭上眼一挥网子,把正好经过的书网住。网到哪本就看哪本,是他喜爱的选书法。

他把那本银白色书皮,厚达十公分的书从网子里拿出来,那本书温顺的任他摆布。玺克一看封面,上头那排紫色书名正是《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这本人人想借,用来当借口找龙或是找玺克麻烦的书。

玺克把书带回房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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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就和书名一样,是教导人类如何和龙相处的书。

里头提到,对兽类来说,他们的思考不需要语言符号。语言符号不过是人类沟通的工具。他们不需要知道冰这个词,就能分辨冰和水的不同。龙族虽然能学习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的思考和兽类是一样的,并不受人类那种狭义的语言所限制。那是只有凭着基本感官去了解世界的族群,独有的能力。人类本来也该有,但经常被蒙蔽。

玺克见过辉煌鱼族的莫若尼斯大王,因此他懂这样的道理。鱼语并不使用符号,而是直接使用概念。换作是其他人,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没有符号式语言还能思考。然而实际上,即使不使用符号,生物还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能分辨多寡贵贱。

玺克看着看着,突然有东西敲他的房门。玺克打开房门,看到《魔书的大魔书》打开来,书背和地面垂直,站在地上,书页上写着一行字:有新书到了。

我马上去。玺克说。

因为夜间天气冷,他多套了一件法师袍,把房门关上,从楼梯往魔书馆的深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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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书馆和外头地面等高的地方有一个后门,从馆外看,除了拥有特许的人,任何有生命的物体都无法察觉到这个洞口。

除了馆员之外,会从这里进来的只有无生命的魔书。

玺克打开通往后门的木板门,眼前是一条五公尺长的走廊,月光从走廊底端那个敞开的后门洞照进来,隐约可以看到走廊两边都是巨大的木头书架。

由于某些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大艾太罗地区的魔书如果没有主人,总是会往这个地方集中,就像是这里在呼唤着他们一样。

可能对魔书来说,这个地方在他们无形的通讯网里面,是一个著名的魔书乐园和避难所,每本流浪的魔书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它的书架和读者。

玺克一一检视书架,并没有看到书。他抬起头,看到在后门照进来的月光里站着一个人。

那个人半侧对着玺克,穿着一身黑色的法师袍,骨架削瘦,惨白的皮肤和黑檀木似的头发,乱发底下的目光锐利,像把刀直刺人心。

那个人跟玺克长相相同,连仪态和眼神都一模一样。

玺克看到自己站在那里。

玺克想起《龙族的风俗习惯以及人类与龙来往的礼仪要件》里说了:龙族会变化成人类的外貌,考验人类。

玺克立即单膝跪地,朗声问:请问尊姓大名?

有些人类依赖外在事物去认识自己,因此,当他们看见有人跟自己外貌相同,就会惊慌失措。他们会因此怀疑自己。你没有这样的怀疑,你很清楚,就只有一个我。不管看到再多相似的人,那都不是我。

我是孟列特。那个人用与玺克一模一样的声音回答。

玺克抬起头,看到站在那里的已经不是人类。那是一条闪亮的,银白色的龙。

和安派特一样有鹅般的长颈、犬科动物的头部和瘦长的吻部、柔软有弹性的躯干、狼的四肢、长毛拖地的尾巴,还有一双巨大的银色羽翼。

但是牠比安派特要大上很多,抬起头高度超过七公尺,从胸口到尾巴尖超过十五公尺,满身银毛看起来像是披着一片瀑布,闪亮到让人几乎看不清楚牠的轮廓。牠的眼睛是深紫色的,正对着玺克,凝视着他。

玺克觉得牠就像这座魔书馆一样的古老,见过无数人类诞生又死亡。牠累积了无法计算的智慧,已经不是人类能够掌握的了。

安派特没告诉我你是个先天死灵师。最伟大的龙,龙首孟列特说。牠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楚,直透人心。

玺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默默看着孟列特,希望对方不会觉得自己没礼貌。

孟列特继续说: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对他来说,你喜欢吃肉、早上容易赖床、会帮忙洗碗这些事,比你的魔法天赋重要多了。

孟列特往前一步,玺克闻到一股属于香草的芬芳气味。

所以我带了他建议的见面礼过来,这是红酒炖牛肉。

孟列特伸了一下脖子,玺克这才看到牠脖子上挂了一个便当袋,因为毛太厚,刚才被毛埋住了,看不到。

孟列特用爪子在便当袋上勾了一下,里头飞出一本书,是新到的藏书。那本书用蝴蝶般不断左偏右偏的路线,从玺克旁边穿过,飞进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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