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70【老李发现财路】(1 / 2)
牙婆带来几个新罗婢,李邦彦看了连连摇头。
粗手粗脚的,使唤做佣人还行,纳妾生儿子却不够。
牙婆说道:“这新罗婢有三等。上等能歌善舞,中等容貌秀丽,下等任劳任怨。上等新罗婢,一到港就被青楼买走。中等新罗婢也有富人争抢,杭州只剩下这些了。”
“这些能算中等?”李邦彦颇为不屑。
牙婆又说:“等下一船新罗婢运至,我立即过来给相公报信。”
李邦彦问道:“每船都有?”
牙婆说道:“也不一定,但这两年越来越多。”
高丽先被金国劫掠一通,而且还赔偿了粮食,平壤及以北地区饿殍遍地。
大明军队占了平壤,也让高丽提供军粮,而且每年都需要支付。
高丽的粮食哪里够啊?
他们想方设法用土特产抵粮,甚至抓来乡下女子,卖给迁徙过去的汉人光棍。
有个读过书的浙江海商,在高丽进货时得到启发。他知道唐朝时流行新罗婢,于是伙同高丽官员搞人口贸易,再让杭州读书人进行宣传炒作。
“新罗婢”一下子就火了!
高丽的朝中重臣得知消息,非但没有阻拦,反而也加入进来,而且提供的新罗婢质量更高。
就连下等的新罗婢,也有富人愿意买。
因为任打任骂、任劳任怨,给她们吃顿干饭都感恩戴德。
这还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发自真心实意。
想想高丽百姓过的啥日子吧,在中国只能用来披麻戴孝的布料,放在高丽却属于市场流通“货币”。
下等新罗婢全是高丽底层女子,她们被卖到杭州来做佣人,吃穿都比在老家时更好,当然愿意勤勤恳恳干活。
李邦彦现在杯弓蛇影,干啥都小心翼翼,不由问道:“朝廷不准蓄私奴家里养新罗婢犯法吗?”
北宋末年,基本已废除奴隶制,就连犯官的女眷都不再纳为官奴。
《大明律》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明文规定不得养私奴,对仆人雇佣合同也严格规范。虽然执行时有很大问题,但法律漏洞被堵死,一旦查到就属于违法行为。
牙婆笑着说:“相公且安心,我也是公牙,在官府都登记注册的。既是公牙,自当守法。那些新罗婢会先在官府落籍,买卖时再签五年雇佣契书,期限到了重新签契书续期即可。”
“那还行。”李邦彦点头。
这个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古代怎么可能限制跨国移民?
而且大明开国不久,落户政策非常宽容,以此来鼓励隐匿户落籍。
新罗婢作为海商随从入港,交一笔入港税就行。然后再由海商前往官府,给新罗婢办理大明户口,并补上大明的雇佣合同。交易的时候,合同也一并转让。
全程合法!
牙婆又问:“相公那天说到昆仑奴,可是想买一个?”
李邦彦诧异道:“杭州能买到昆仑奴?”
牙婆解释说:“杭州没有现货,但可以联络海商,让他们从广州随货品带来。”
广州黑奴,数量特别多!
朱彧在宋徽宗宣和年间,写了一本《萍州可谈》,里面就有广州黑奴的记载:“广中富人,多畜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言语嗜慾不通,性淳不逃徙,亦谓之野人。色如墨,唇红齿白,髪鬈而黄……久蓄能晓人言,而自不能言……”
广州那些黑奴,除了少数大食商贾带来的非洲黑人,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中南半岛和南洋诸岛的矮黑人。
矮黑人又叫尼格利陀人,他们跟非洲黑人相貌近似。但从DNA角度来分析,却属于亚洲人的分支,只不过为了适应气候环境,才变成那副鬼样子。
唐代的昆仑奴,也以矮黑人居多。
他们最突出的优点是——擅长游泳!
唐代传奇《甘泽谣》,就写了一個恶趣味太守。每当坐船来到新的水域,就把宝剑扔进水中,然后让昆仑奴去捞,以此展示自己的黑奴特别牛逼。最后,这个昆仑奴被鳄鱼撕了……
宋徽宗年间的《萍州可谈》,也记录了黑奴的主要用途:充当水手。
遇到大风暴时,让黑奴去收帆张帆。
遇到船舱漏水,让黑奴去修补漏洞。
“可有菩萨蛮?”李邦彦突然问。
牙婆笑道:“我年轻时做过歌女,也会唱小曲的,《菩萨蛮》我会唱二三十首。”
李邦彦说:“菩萨蛮是人。”
牙婆疑惑道:“菩萨蛮不是词牌吗?”
李邦彦发现自己找到了商机,昆仑奴一直都存在,如今又有了新罗婢,唯独还缺个菩萨蛮。
菩萨蛮的来源众说纷纭,一说是来自中亚的白人,一说是西南地区的夷人,一说是东南亚的番女。
白人之说,几乎可以无视,因为那玩意儿叫胡姬。
西南夷也不太可能因为从典籍记载来分析,唐朝时候的西南小政权,没有那么发达的纺织技术,也缺少那种信仰和穿戴风俗。
菩萨蛮应该来自泰国、缅甸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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