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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找我没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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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会结束第二天,工作室放出好几张图片。

图片里全部都是计划起诉的营销号,数量多到一张图放不下,要分成好几张图放。

当看到一些熟悉的营销号也在起诉名单后,别的明星的粉丝哈哈大笑,支持他维权到底。

秦川告营销号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像这次批量告还是头一次,其中有些营销号看情况不对早把当初发的东西删掉,居然也没逃脱被告名单,说明啥问题。

工作室早就把这些营销号发的东西留存成证据,等的就是对方放松警惕,然后统一起诉。

名单中被告的营销号相当一部分属于公司,这类被专门安排给经验丰富的律师应对,按林珏的要求进行起诉。

关于诉求林珏给委托律师事务所说的明确,不接受和解,任何想私下和解的代理律师直接推掉即可,他没那么多时间和对方坐在谈判桌和解,更没精力为那点赔偿费口舌,直接让律师看着办。

接下这个委托的是国内某知名律师事务所,肯接的原因是林珏给的钱足够多,多到其中的合伙律师产生兴趣,想试试看这件没啥难度,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的维权案件。

秦川把营销号告了!

熟悉的事情已经在外界惊不起多少浪花,这不是秦川第一次起诉营销号,当然这次的区别在于起诉主体是工作室,并非他本人。

对此粉丝调侃林经纪也学会起诉维权,维权成本和精力投入特别大,但震慑效果特别强烈,也可以起到其他效果。

像林珏那样的人从来不会做亏本的事,除非又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结束一场洽谈,林珏起身和来赴约的律师握手,真诚笑着说:“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接下委托的律师叫林宇,和他同名,是淮羽事务所的合作律师,有丰富的维权经验,据说在刑事诉讼领域很有名气。

最初林珏以为来的会是个小律师,知道是合伙人之一后,他表示不可思议,因为来见他这人名气在圈内特别大。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接下委托。

双方聊的十分投缘,也确定具体合作细节,以及林珏对律师的特殊要求。

用林珏的话来说,不用和对方费口舌,连见面都不需要有,只管把提供的证据递交法院即可,顺便帮他把那些想调解的给解决掉。

林宇对这次和委托人见面特别满意,觉得对方是从业这么长时间以来最好沟通的委托人,贴心的准备好证据,自己只需要把证据提交上去,帮委托人处理好被告。

最为核心的是不让被告去烦委托人。

目送林珏开车离开,林宇拨了个号码过去,脸上的笑容被冷淡取代,他问:“让你查的事查清了吗?”

“查清了,那些注销的账号分属几家公司,想让他们付出代价有点难度。”

林宇看着马路飞快驶过的车辆,根本不担心会有难度,相反因为那点难度感到有趣,觉得自己这个律师终于有用武之地,要不是此次委托人准备太过充分,让他没啥体验,不会想对那些营销号账户背后公司产生兴趣。

“收雇主那么多钱,当然是要做些事情才能显示出身为律师的价值,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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