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乐安乡主(1 / 2)
换言之,皇帝就算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权利,也绝不容许皇子和朝中大臣们串联在一起。
他都还没死呢,能忍才怪了。
京兆尹得了话,便接过了审问的职责,接下来就成了他的主场,在他擅长的领域范围内,果然,这件事情很快便水落石出。
在听取各方证词后,成功在包房内找到当初往下泼水的证物,以及窗棂上的痕迹。
铁证如山,哪怕罪魁祸首,小桃红因腿伤疼得面无人色昏迷不醒,在铁证以及其他侍从的证词面前,也容不得她狡辩。
侯府嫡女姝姝气的指着京兆尹鼻子破口大骂,血沫子喷了他一脸。斥责他偏帮林小月,肯定与疯丫头有不可告人的任何关系,巴拉巴拉诸如此类无脑之言。
这一幕,让包厢外看热闹久久不肯散去的众人,见识到侯府嫡女无脑的一面。
先前还传说侯府嫡女骄纵任性、嚣张跋扈也就算了,毕竟还能说是家里唯一的独女,捧在手心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宠着。但无脑的传言,一旦传出去,那就是给偌大的侯府脸上抹黑。
最终,姝姝的霸道不讲理,就连京兆尹都气黑了脸,让侯府三日内给予赔偿林小月的损失三十两。
区区三十两,在皇城这个寸土寸金,遍地都是权贵高官的地儿,那是真不多。
只不过这一判决下来,基本上定性为侯府的过错。
至于林小月将侯府嫡女等人打断门牙,小桃红被打折腿,最多只能算是防卫过当。且无实质证据证明,在混乱中是林小月将二人打成这样。
十多人打一个人,对方还是个小姑娘,这都打不赢。硬是要指认说是小姑娘将人打伤,脸呢??
混乱中,谁打伤了两人犹未可知。总不能因为是十个人打一人,就直接判定为受攻击的一方将人打伤?
没那道理。
林小月最后甚至连药费都不用付。
而相府千金、两位翰林院编修以及阅宾楼掌柜及小二等人,均要负上不同责任。
三皇子……算了,还是得给皇家点面子。
京兆尹判定每人给予以林小月十两赔偿,如若不服,可向上申诉。
申诉是不能申诉的了,"以多欺少"本就站不住脚,再加上此事确实因侯府嫡女的近身侍婢,先泼了人一身水而起,后又在阅宾楼掌柜等人无理由的掺和下,让事情变得更加混乱,因此谁都跑不了,都得挨罚银。
当然,这点银子对权贵而言,掉地上都不一定稀罕捡,对于这结果只能算是小小惩戒。
对于林小月,京兆尹也口头批评了一番,让其有话好好说,切勿太过冲动。林小月对此表示说两句也算是给京兆尹面子,反正不痛不痒无所谓了。
更何况,以她的性子,有仇当场就报了,还有赔的银子,呵呵,她还是很大度的。
最后,京兆尹离开前让众人都当面交割清楚,至于侯府嫡女死活不肯掏钱赔偿。也没事,回头他派个人上侯府讲明这事,责令他们三日内赔付到位就行。
想来偌大的侯府也不至于赖了这点银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