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相爱相杀(1 / 2)
我朝孟洁大吼道:“那你到底要怎样,你觉得我们的婚姻还有必要继续下去吗?”
孟洁冷笑道:“怎么没有必要了,难道就因为我和周领导发生关系了?”
她不提这事还好,一提着事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了,这得多无耻才能如此平静的问出这句话,难道她不知道这件事对我有多大的伤害吗?
啪,我忍不住狠狠给了孟洁一记耳光。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动手打孟洁,但是此刻我心中没有一丝的不忍心,反而感到很痛快。
孟洁转过了头,居然在对着我笑:“刘奉先,如果你觉得打我能消除你心里的怨气,你就狠狠的打我一顿吧,实在不解恨,你就杀了我吧,一句话,除非我死了,否则我是不会和你离婚的。”
压抑在我心里的憋屈变成了杀机,我扑了过去,用两只手紧紧的扼住了孟洁的咽喉,越来越用力,嘴里嘶吼道:“你这个贱女人,我那么爱你,对你一忍再忍,为什么,为什么你每次都要在我心上狠狠捅一刀,捅完之后还要再撒一把盐,告诉我,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孟洁惨白的脸色变得通红,然后变得铁青,呼吸逐渐变得微弱,身子也变得僵硬,但是她却一直在朝着我笑,脸上的表情很痛苦,眼中却带着一丝解脱一丝欣慰。
她的双眸之中倒映出我那狰狞的面孔,活像一个厉鬼。
我知道我再坚持一会就可以彻底的杀死这个我最爱也是最恨的女人了,我所有的屈辱,所有的灾难都是因她而来,只要杀死她,我就彻底解脱了。
可是当我无意间看到她手腕上那道暗红的伤疤的时候,我的手颤抖了,我慢慢的松开了自己的手,用力的捶打着自己的脑袋。
我做不到,我做不到,为什么我这么恨她可还是不忍心杀死她。
是因为愧疚还是因为爱我也分不清楚。
我手忙脚乱的拨通了120急救电话,然后准备打110自首,可是响了两声之后我又挂断了,因为我想起了远在老家的父母,我还不能去坐牢,我也不知道这种事情要判几年,如果人没事的话,出点钱应该可以缓刑,如果孟洁真的死了,那我也没啥说的,给她抵命是理所应当的。
这样想着我就跟着医生一起把孟洁送到了医院,医生经过简单的抢救之后,终于把孟洁救活了,不知道为啥,知道这个消息我竟长出一口气。
医生神色严肃的看了我一眼,问道:“你是病人的家属?”
“你和病人是什么关系?”医生冷冰冰的问我道,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罪犯。
“我是她老公。”
“嗯,你在这呆一会吧,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医生厌恶的皱着眉头,说完这句话就迅速的离开了,好像跟我多呆一秒都是对他的侮辱一样。
十几分钟后,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火急火燎的赶了过去,刚才那个医生在前边给他们带路,一看到我,那个医生就用一只手指着我的脸说道:“警察同志,就是这个人,从第一眼看到他我就觉得他的神色很奇怪,自己的老婆出事了,却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刚才的病人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胃里还检查出了大剂量的安眠药,我们怀疑有人刻意谋杀,所以立即报了警。”
说着医生狠狠的看了我一眼,意思很明显我就是那个刻意谋杀的罪犯。
我却没管那么多,而是疑惑的问道:“你说我老婆的胃里有安眠药?”
医生冷哼一声,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警察看了我一眼对医生说道:“事情到底是怎样,我们会调查清楚的,介不介意我们现在给受害者拍照取证,还有你们洗胃洗出来的安眠药也需要带走作为证物。”
医生点头道:“没问题,没问题。”
然后我就被带到了警局,过了大概有半个小时,一个中年警察黑着脸走了进来。
看到我之后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没好气的问道:“刘奉先,怎么又是你?你这三天两头的搞事,警察局都快成你家了。说说吧,这次又是什么事。”
这个中年警察我认识,上次小娟的事情就是他处理的,我被大鹏捅那次还是他,我打高军手下的事也是他,估计是这一片的小头头。
我还没说话,那个抓我来的小警察趴在他耳朵边上小声说了两句,中年警察立即脸色大变,看着我的目光也严厉了起来。
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把那刺眼的大灯对准了我的脸,冷冷的说道:“说说吧,你和你老婆到底是怎么回事,在送她去医院之前,你们都发生了什么,你对她都做过什么,必须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不要心存侥幸,刻意隐瞒,我们的政策一向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自己考虑清楚了。”
我笑了一下,说道:“我也没想过隐瞒什么,今天我和我老婆吵架,一时气愤,就想掐死她,后来又有点后悔了,就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就这样。”
警察的眉毛立了起来,冷声问道:“这么说,你承认你是从主观意识上想要杀死你的妻子,而在实施过程中意外终止了犯罪行为?”
虽然不懂他说的什么名堂,可我还是点了点头。
警察点点头,随口问道:“你们为什么吵架?”
我笑了一下,说道:“这个原因你最好还是不要问了。”
警察大怒,但是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又缓和了下来,他冷声道:“继续说吧,交代一下你老婆胃里的安眠药,是不是你怕你老婆到时候会反抗,就提前准备了安眠药骗她喝了下去,刘奉先,你心够毒的啊,心思也挺缜密,可是你为啥不跑呢,其实你不跑是对的,就你做的这事,都够得上通缉了,你跑哪都没用。”
“好了,你看一下口供,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在上边画押签字。”
中年警察的助手很配合的把笔记本上的记录给我看,我拿着电子笔在上边签了字,又按上了我右手五个手指的指印以后,我就被带到了一个单独的拘留室里。
灰色的墙壁,冰冷的铁窗,发霉的气味,我想,我往后十几年是不是就得生活在这里了?
↑返回顶部↑